# 詳解新加坡的加密穩定幣監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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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27
Source: 獅城新聞

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以及全球地緣關係的變化，各國政府都逐漸意識到穩定幣的巨大潛力。歐盟、美國、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等國家和地區相繼展開諮詢和立法活動，以求在未來搶占先機。8 月 19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了穩定幣最終版監管框架，成為全球首批將穩定幣納入本地監管體系的司法管轄區之一。在不久的未來，中國香港、美國都將出台穩定幣監管法規，因此新加坡本次的發布的監管框架具有重大價值，在一定程度上會成為各國監管機構參考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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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穩定幣監管框架要點**

MAS 關於穩定幣的最早監管嘗試，可追溯到 2019 年 12 月出台的 PS 法案，隨後又在 2022 年 12 月對外發出諮詢文件，就對擬定的穩定幣監管框架徵求大眾意見，並最終在今年的 8 月 19日完成最終穩定幣監管框架的定稿。因此，新加坡關於穩定幣的完整監管框架，涉及上述三份監管文件的內容，而並非其中一篇。梳理後新加坡穩定幣監管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適用範圍**



本次新加坡針對穩定幣出台的監管框架，引發市場關注的一點在於穩定幣發行對象上的開放性。MAS 允許發行與單一貨幣錨定的穩定幣\[1\]（Single-currency stablecoin，簡稱 SCS），錨定貨幣是新加坡元（SGD）+G10 貨幣\[2\]。一般而言，一國貨幣是本國主權的象徵，他國無權進行管理。但MAS允許穩定幣錨定其他國家的貨幣，這是一項重大突破。說明 MAS 具有一定的開放性和創新性，充分考慮了 G10 國家的國情並與各國進行了溝通。

其次，在發行主體上，MAS 進行了重大調整。MAS 將穩定幣發行主體分為兩大類：銀行和非銀行。對於非銀行發行者，MAS 要求只有流通規模在 500 萬新幣以上的穩定幣才納入穩定幣監管框架，並且需要申請 PS 法案下的 MPI 牌照；否則不屬於穩定幣監管範疇，只需要滿足 PS 法案下的 DPT 規定。對於銀行，MAS 原計劃將代幣化存款納入穩定幣範疇，但兩者在資產性質上差距巨大（存款是銀行準備金制度下的產物，非 100% 抵押，且屬於銀行負債），最終將其剔除，因此銀行也必須發行 100% 資產抵押的穩定幣，但需要注意的是，銀行並不需要申請 MPI 牌照。MAS 給的解釋是銀行法案已經要求銀行滿足相關標準。

**2、儲備金管理**



在儲備金管理上，MAS 做了詳細的規定，主要為以下幾個領域：

首先，在資產構成上，MAS 要求儲備金只允許投向現金、現金等價物、剩餘到期日不超過三個月的債券，並對資產的發行主體資質進行了詳細規定：要麼是政府/央行發行的貨幣現金，要麼是評級在 AA-以上的國際機構。值得注意的是，MAS 對現金等價物進行了限制性解釋：主要指可以迅速支付變現的銀行機構存款、支票和匯票，但不包括貨幣市場基金。因此類似 USDC 將 90% 的資產投向貨幣市場基金，甚至類似 USDT 投資一些商業票據，是不滿足 MAS 監管規定的。

其次，在資金託管上，MAS 要求發行方成立一支信託並開設隔離帳戶，將自有資產與儲備金區分開；對資金託管方的資質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必須是在新加坡有託管服務牌照的金融機構，或者在新加坡設有分支機構、信用評分不低於 A- 的海外機構。因此，未來想納入 MAS 監管框架的穩定幣發行商，必須找一家新加坡本地或在新加坡有分支機構的金融機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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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從業資質**

本次監管框架引人注目的地方在於 MAS 對穩定幣發行方的資質進行了詳細規定，作為審慎監管的一部分。MAS 對發行方的資質主要做了三個方面的規定：

首先是基本資本要求（Base Capital Requirement），這類似於巴塞爾協議對銀行業的自有資本的要求。MAS規定穩定幣發行方的資本金不得少於 100 萬新元或者年度運營費用（operating expenses，OPEX）的 50%。

其次是償付能力要求（Solvency），要求流動性資產高於年度運營費用的 50% 或者滿足資產正常提現需要的規模，並且這個規模需要進行獨立驗證。需要注意的是，MAS 對流動性資產的類別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主要包括現金、現金等價物、對政府的債權、大額存單以及貨幣市場基金。

最後是業務限制要求（Business Restriction），要求發行方不得從事借貸、Staking、交易和資管等業務，並且不允許發行方持有任何其他實體的股份。但 MAS 也明確表示，穩定幣發行方可以從事穩定幣託管以及穩定幣轉帳給購買者的業務。這實際上是限制穩定幣發行方進行混業經營。更進一步地，MAS 明確指出，穩定幣發行方不得通過借貸、Staking、資管等活動給用戶支付利息。但其他公司可以為穩定幣提供類似業務，包括穩定幣發行商未參股的姊妹公司。

**4、 其他監管要求**

MAS 還對信息披露，穩定幣中介方的資質和限制，網絡安全以及反洗錢等內容做了規定，但並沒有值得關注的地方，因此本文不展開進行分析，感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閱讀相關文件。

新加坡穩定幣監管框架的出台，無論對於全球穩定幣行業的合規發展，還對其他國家的示範和引領，影響都十分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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