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經授權徵收消費稅 獅城前執行董事監7周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a22Rn
Published: 2024-05-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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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前執行董事未經授權徵收消費稅，成為該國首位因為這個罪行而被治罪的人。（8視界新聞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前執行董事未經授權徵收消費稅，成為該國首個因為這個罪行而被治罪的被告，被判坐牢7周，繳付罰金8萬3300元。

《8視界新聞網》報道，新加坡國內稅務局發表文告，48歲被告維傑古瑪是當地一家私人有限公司的前執行董事。

該公司從事資訊技術行業的就業、招聘和人力資源外包業務。

由於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應稅供應品價值已超過100萬元，公司必須在2018年1月30日前通知新加坡稅務局其註冊消費稅的責任。

然而，儘管被告了解消費稅要求，但他沒有這樣做。他也是另一家註冊消費稅公司的董事。

雖然公司沒有註冊消費稅，被告仍指示員工向客戶收取消費稅。

案情顯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12日期間，公司在超過34個場合向客戶發出34張發票，徵收超過2萬7766元的消費稅。

他因此成為首個在新加坡消費稅法令第64A（2）節條文下，因未經授權徵收消費稅而被定罪的被告，被判監7個星期，繳付罰金8萬3300元。

另外，他也因未通知新加坡消費稅署長公司必須註冊消費稅而被罰款2000元，外加1萬3961元的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