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受「MeToo」啟發   起訴前同事性侵獲賠逾5萬元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a2LVA
Published: 2025-06-04
Source: 獅城新聞

![女子受「MeToo」啟發   起訴前同事性侵獲賠逾5萬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4/17649326.avif?0)





一名女子稱受到「Me Too」社會運動的啟發，決定把曾經交往的前男同事告上法庭，起訴對方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傷害，並獲賠5萬3697元。（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稱受到「Me Too」社會運動的啟發，決定把曾經交往的前男同事告上法庭，起訴對方性侵導致她身心受傷害。

《聯合早報》報道，女子勝訴後獲賠5萬3697元，外加利息。

起訴人江美婷2022年7月入稟新加坡國家法院，指男子蔡俊陽於2016年7月10日，在女方家中強行用手指性侵她，要蔡俊陽對她造成的傷害做出賠償。

國家法院法官審理案件後，今年5月判江美婷贏得官司。

曾是情侶因公開戀情起爭執 分手後爆出性侵官司 

根據判詞，江美婷與蔡俊陽於2015年，在新加坡國防部某部門共事時認識。

江美婷稱，兩人同年6月成為情侶，但因擔心被其他同事說長道短，因此要求不對外公開關係。

然而，蔡俊陽卻希望公開談戀愛，兩人為此經常鬧意見，最終在同年12月分手。

江美婷說，她與蔡俊陽有許多共同朋友，加上對彼此仍有情愫，兩人過後還是經常一起聊天、運動和出外用餐。

2016年7月9日晚上，江美婷發手機短訊給蔡俊陽，邀請他和其他同事一起上夜店。

一伙人玩到10日凌晨3時左右，江美婷與蔡俊陽共乘德士離開，途中江美婷主動邀請蔡俊陽回家發生性行為。

不過，江美婷到家後清醒過來，決定不應與蔡俊陽有親密行為，以免對方以為有復合的機會。

蔡俊陽被拒後變得情緒激動，不肯罷休。

兩人糾纏一陣後，江美婷指示蔡俊陽離開，自己則回臥室睡覺。

根據江美婷的說法，蔡俊陽事後跟進臥室，未經江美婷同意就用手指性侵她。

江美婷推開蔡俊陽，朝他怒吼，蔡俊陽這才生氣地甩門離去。

他事後發短訊給江美婷，為自己失控的行為道歉。

女子3年後舉報前同事性侵 並申訴職場騷擾 

2017年中，江美婷接觸到女性聲討性暴力行為的「Me Too」社會風潮，了解到有關不同受害人的遭遇後，意識到儘管蔡俊陽與她曾是情侶，但蔡俊陽當晚對她所做的正是性暴力的行為。

接下來三年多內，江美婷在不同時候，把蔡俊陽曾性侵她一事告訴朋友。

2021年3月，她致函新加坡國防部高層，申訴她被一名同事性侵犯，接著正式向警方報案；在寫給國防部的信函中，江美婷也稱自己曾遭其他同事性騷擾。

江美婷1年後得知警方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後，決定向蔡俊陽發起民事訴訟。

不過，根據蔡俊陽的說法，由於江美婷一直不肯給予承諾，兩人從未正式成為情侶，他一直覺得江美婷把自己當消遣工具，因此在2016年7月10日與她劃清關係。

至於2016年7月10日凌晨在江美婷住家發生的事，蔡俊陽稱他記憶模糊，但在那個晚上後，江美婷與他的互動仍然正常，甚至繼續約他出門，並讓他到她家中過夜。

承審法官佘奕可在判詞中指出，本案的關鍵在於江美婷的說辭是否可信。

蔡俊陽聲稱無法記得事發時的細節，可是江美婷的庭上證詞、寫給朋友的信函內容等證據，都與江美婷的說法大致相同，這包括她如何在事發時改變主意，決定叫蔡俊陽離開她的住家等。

## 法官判性侵成立 稱「失控」短訊成關鍵證據



法官指出，在離開江美婷的住家後，蔡俊陽發短訊向江美婷道歉，表示自己「失去控制」，短訊內容符合江美婷對事發經過的說法。

儘管江美婷沒有在事發後責問蔡俊陽，法官認為，這不意味蔡俊陽沒有做出性侵行為。

法官強調，用手指性侵他人身體的行為，侵犯了對方的自主權，並造成身心傷害，法庭在定奪賠償金額時須把這一點考慮在內，以阻遏蔡俊陽與其他人日後做出相同行為。

法官最終決定諭令蔡俊陽賠償江美婷5萬3697元，外加利息。

國防部發言人回復《聯合早報》詢問時說，當局接到江美婷的投訴後迅速展開調查，因考慮到所涉及的指控嚴重，最終決定將案件轉交警方處理。

江美婷與蔡俊陽都已離開國防部。（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