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滿被超車拳打德士司機   41歲男子坐牢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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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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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因拳打德士司機，以及在食閣與人起爭執時動手推人，被判坐牢5天，以及罰款2500元。（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不滿被德士超車，新加坡一名41歲男子下車質問德士司機，起爭執後企圖拉開德士車門不果，通過車窗朝司機揮拳。

男子也在當地食閣與人起爭執時動手推人，最終被判坐牢5天，以及罰款2500元。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餘明恩（譯音）面對兩項蓄意傷人和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昨日承認其中兩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根據案情，2024年4月9日早上約10時21分，被告在新加坡蔡厝港北5路行駛。

在路口等待交通燈時，一輛德士停在被告的汽車後方，交通燈轉綠後，德士司機（66歲）因被告駕駛速度較慢而超車。

兩人之後在蔡厝港北5路和蔡厝港53街的交界處停下，被告這時下車敲打德士車窗，質問司機為何超車，兩人因此起了爭執。

被告在過程中要求德士司機下車被拒後，試圖強行打開車門，甚至想解開司機的安全帶；他甚至通過車窗朝司機揮了幾拳，後者連忙用手臂防衛。

德士司機的手臂因此流血，他事後到診所求醫，因右手腕和前臂擦傷獲得3天病假。

## 在食閣被說粗魯 被告與男子爭執



另一起事件發生在2024年12月29日早上約11時35分，地點在新加坡武吉班讓大廈3樓食閣，受害人是一名30歲男子。

被告走向一個攤位時與受害人擦身而過，並說了句「借過」。

受害人認為被告的舉止不當，拍了拍被告的肩膀，詢問被告能否別那麼粗魯。

被告為此與受害人起爭執，間中兩次用力推受害人胸膛，導致受害人的背部撞到後方柱子。

受害人嘗試與被告保持距離，見被告繼續逼近時伸手推開對方。

一旁的公眾見狀，趕緊將兩人拉開。

受害人因背部挫傷到醫院看診，拿了3天病假。

被告事後也賠償受害人約159元的醫藥費。

控方指出，第一起事件涉及路霸行為，而且是被告主動挑釁，朝66歲的年長者揮拳，促請法官判他坐牢3天至5天；在第二起事件中，由於被告已賠償，受害人傷勢輕，控方則要求罰款2000元至3000元。

被告求情時為自己的行為向法庭、受害人和公眾道歉，並表示感到後悔，承諾不會重蹈覆轍，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