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針對性侵孩童和殘暴惡行，新加坡新的方案修訂內容，今天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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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27
Source: 獅城新聞

****![針對性侵孩童和殘暴惡行，新加坡新的方案修訂內容，今天生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4/17645373.avif?0)****







新加坡國會去年2月5日三讀通過刑事訴訟（雜項修正）法案，主要對性侵孩童和殘暴惡行等嚴重罪案加強打擊力度，前三個階段的修訂已分別於去年5月、8月和今年2月生效，如今第四階段針對**擴大調查權**和**法證醫學檢驗**的修訂內容也將在今天生效。



新法修訂後，移民與關卡局、中央肅毒局和監獄署等非警方執法機構獲授權，可調查源自職權範圍內的上游犯罪行為所引發的保釋和潛逃罪名。

修訂後，當局制定新框架，明文規定相關檢驗程序和保障措施，涵蓋四個重點：

1）警方有權強制嫌犯配合調查，接受法證醫學檢驗。嫌犯若沒合理理由而拒絕受檢，將面對刑事罪；

2）只有合格的醫療人員（即醫生和護士）才獲准檢查身體和進行侵入性醫療程序。進行法證醫學檢驗前，工作人員須確保檢驗過程不危及當事人；

3）若受檢者為受害者，須獲得受害者知情同意。若受害者不足齡，則須獲取合法授權人的同意。但在特殊情況下，如受害者肢體或精神有問題，檢驗仍可在無法取得同意前執行；

4）採取新措施，防止法證醫學檢驗的資料外泄。如控方無須向辯方提交或出示這類資料（如私密圖片），若辯方提出要求，這些資料只能在警局和特定地點查看。

延伸新聞：

刑事訴訟（雜項）法第一階段的六項修正於2024年5月31日生效，

刑事訴訟（雜項）法第二階段的七項修訂於2024年8月1日生效。

刑事訴訟（雜項）法第三階段兩項針對刑事披露和精神失常制度相關的修訂內容，於2025年2月14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