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稱急需用錢偽造官方文件　大馬男117次騙錢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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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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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35歲馬來西亞男子利用受害人善心，編造各種謊言讓受害者相信他急需用錢，找人偽造報案紀錄及庭令等文件，自己也偽造律師樓及銀行信件，一年內117次欺騙受害人借款共8萬3470新元，最終被判入獄2年8個月。

馬來西亞被告楊清遠（35歲，譯音）共面對4項包括欺騙和偽造文件意圖欺騙等控狀，周五（10日）承認其中3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受害者是一名49歲男子。

2023年至2024年期間，被告找不明人士幫他偽造8份文件，這些文件包括報案記錄、當局確認收到報案的電郵、大法官梅達順下達的庭令，以及法庭主簿和副主簿的信件等。不明人士透過微信和WhatsApp把這些偽造文件寄給被告。除此之外，被告自己也偽造了四封律師大樓和銀行的信。

被告多次利用這些偽造文件向受害者借錢，謊稱自己需要還款給法庭、國際刑警組織、金融管理局、新加坡警察部隊和羅克韋爾自動化公司。他編造各種謊言讓受害者相信他急需用錢，同時避免受害者起疑。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間，被告欺騙受害人前後117次轉帳共8萬3470新元。

受害人過後察覺不妥，於2024年3月24日向警方報案。

調查顯示，被告在受害者報案之前，也就是2024年3月18日回返馬來西亞。他在同年11月4日入境時被捕，至今未作出任何賠償。

控方指出，被告找不明人士偽造文件，有預謀地利用受害人的善心，使用涉及高職人員、金融機構和律所的偽造文件行騙將近一年，因此促法官判他坐牢32至40個月。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為了養家犯案，他已感到懊悔，懇請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