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Khua Kian Keong。(圖:輝聯集團網)
稱老友欠240萬元不還,上市公司董事追討不果後一時氣憤,失手將年邁老友推下樓造成後者骨折受傷流血送院,涉事董事長罪成後昨天(24日)被判坐牢13個月。
法官下判時也勸被告面對私人糾紛時,可採用更文明和平的方法而不是用這樣的暴力方式來解決。
55歲的被告Khua Kian Keong面對一項蓄意重傷人的罪狀,指他在2021年1月13日,在KTL Offshore私人有限公司位於卡爾路(Gul Road)的辦公室,將74歲的Tan Tock Han推下樓,造成他骨折受傷。案經審訊後,Khua Kian Keong去年8月份被判罪名成立,法官今天判刑。
Khua Kian Keong是本地上市公司輝聯集團(Vibrant Group)執行董事兼總裁,他的父親和傷者是世交,兩人曾是打高爾夫球的球友,兩家人交好數十年,被告視傷者為長輩,和他的孩子也是從小玩到大的朋友關係。傷者Tan Tock Han也是新加坡中華總商會的榮譽董事。
根據被告,他為了幫助傷者一家周轉,案發前幾年先後借過240萬元給他們,但傷者一家一直沒償還欠款。案發當天,他到傷者的公司想向傷者先追討10萬元,以示他們願意還錢的誠意 。
控方指被告討不到錢後動氣將傷者推下樓梯,傷者也說跌下樓之前曾感覺被一隻手推了一下。被告在答辯時稱單眼失明的傷者自己不小心跌下樓。法官根據電眼畫面和被告當下的身體動作,判定是他出手推了傷者。
被告放棄追討欠款 另賠償傷者10萬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黃慶健昨天在庭上替被告求情時說,這是因私人錢財糾紛引起的不愉快事件。傷者一家拖欠了被告高達240萬元的欠款,他只是去追討自己應拿回的款項。
律師也說,被告原本已啟動民事訴訟要向傷者一家追討欠款,但考慮到他們沒有能力償還,也為了表示友好和對傷者受傷一事的彌補,已主動放棄訴訟。雙方最終同意以傷者一家支付他10萬元和解終止相關訴訟。
另一方面,被告也寫了一封道歉信給傷者,並另外賠償了傷者10萬元的醫藥費等。
傷者方面也簽名表示接受他的賠償和道歉。律師說,兩家的恩怨已了結,傷者也已康復,促請法官給予一兩周監禁的較輕刑罰。
法官最終判被告坐牢11個月,蓄意重傷他人的刑罰也包括鞭刑,由於被告已年過50歲,可逃過鞭刑,法官因此下令他額外坐牢兩個月來代替鞭刑,他因此共需坐牢1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