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窺失信逃27年 70歲伯監2月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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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2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因偷窺裙底被逮捕，男子隔年被保釋在外又犯下失信罪，之後人間蒸發27年，如今年屆古稀70歲才被逮捕，前天被判坐牢兩個月又兩周。

被告吳麥吉（70歲，音譯）早前承認一項失信和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另一項不遵從公務員指示到警局報到的控狀，則交由法官判刑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偷窺事件發生在1998年8月28日上午約9時40分。25歲的女受害者當時走在烏節路威士馬廣場往義安城的地下通道。被告尾隨在她身後，將一個小圓鏡放入敞開的手拿包中，鏡面朝上，然後趁機把包包伸到女子裙底，借鏡偷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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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麥吉因偷窺裙底、失信公司萬元，逃亡27年，被判監禁兩個月又兩周。（檔案示意圖）

女受害者突然轉身，發現被告手中的包正對著自己的裙底，也發現了裡頭的鏡子。她立刻大聲喝斥，被告才慌忙收起手包，試圖關上包包。

女受害者隨即通知附近保安，保安當場扣押被告並報警，被告最終於1999年1月23日被逮捕，同年3月8日獲得保釋。

隔年4月5日，被告在保釋期間又涉一起失信案件，地點是裕廊東國際商品批發中心大廈（IMM）。當時，被告是Best Disc Mart私人有限公司的高級銷售經理。當天傍晚5時，公司秘書在辦公室將20封工資袋和一個裝有1萬4604元3角3分的信封交給他，指示他分發給員工，但被告卻將錢據為己有，之後還音訊全無，至今分文未還。

到了4月9日，被告未出席涉及案件的審前會議，法庭隨即對他發出逮捕令。被告逃亡27年後，直至今年7月16日，才再次落網。法庭文件未披露他潛逃多年的行蹤。

控方指出，被告早在1979年就因偷竊罪入獄4個月，但他並未吸取教訓。這次，控方要求法官判他兩個月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