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屢遭年邁母親家暴被諭令搬離住所　孝順女講師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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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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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67歲退休女講師在過去6年一再被93歲老母虐打，為保護患有精神病的女講師，法庭兩年前批准社會福利司申請，讓她暫時搬到安全住所兩年。這名孝順女兒不滿安排，提出上訴，高庭法官考慮到女講師缺乏能力保護自己，駁回上訴。

這個看似違反骨肉親情的判決背後，是個令人唏噓的家庭悲劇。

根據判詞，22年前被診斷出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女兒和現在93歲的母親同住在5房式組屋單位。女講師患病後，記憶力受損，在學習和吸收新知識上都有困難。2016年她退休前在理工學院當講師和代課老師。

年邁母親有腦損傷，而且有暴力傾向。女兒退休後，常被母親掌摑、扯頭髮，甚至用拐杖毒打。母親有一回用雞毛帚抽打她直到雞毛帚斷掉，女兒事後申請了個人保護令。

然而，母親並不是因為女兒申請個人保護令而停止暴力行為，單在2017年就6次違反個人保護令。

2019年1月，母親因為女兒買錯馬鈴薯，揮拳捶打女兒的眼睛和鼻子，導致她鼻子流血。女兒出院後被安排到收容所暫住，同年3月才回家。

由於女兒長期遭母親虐待，社會福利司長因此介入，並於2022年以弱勢成人法令向法庭提出申請，安排女兒到一個安全住所暫住兩年。

判詞顯示，母親患有器質性情緒障礙和腦損傷，這導致她有攻擊和暴力行為，因此才會毫無悔意地一再虐待女兒。此外，母親也曾向保護服務處人員透露，自己年事已高，執法單位不會對她採取行動。她甚至說，管教孩子就跟鞭打牛隻、叫它們工作一樣。

根據醫療報告，母親的病會持續存在，即使服藥也不太可能好轉，藥物和心理治療也無法改變她的行為。母親也不跟當局合作，不願接受安全方案讓女兒回家。保護服務處人員上門問話時，母親同樣拒絕配合，甚至威脅對方。

考慮到母親拒絕配合的態度，法官認為，就算制定一個妥善的安全方案，母親最終也很有可能不會遵守條例。

雖然一再被母親虐待，女兒還是希望繼續與母親同住，要求留下來照顧母親。女兒覺得，母親已經改過，也對自己更好了，她也擔心自己離開後，年邁的母親無法照顧自己。

對於女兒提出的要求，法官指出，女兒的認知缺陷已經影響了她對被虐待的風險認知能力。

根據醫學專家指出，女兒無法確保自己不被母親虐待，她對家庭安全，健康和醫療等問題的推理能力也處於「極低」範圍。女兒已將母親的暴力行為正常化，認為母親並非有意傷害自己，會為母親的行為找藉口。

儘管女兒表達留下來照顧母親的意願，法官在考慮到女兒缺乏能力保護自己，衡量了母親與女兒之間的關係後，還是認為把兩人分開是對女兒最好的安排。

至於女兒對母親無法照顧自己的顧慮，法官指出，根據保護服務處人員的評估，母親有能力把自己照顧好。當局也會繼續為母親提供援助，並定期跟進母親的情況。

女兒希望跟母親同住以便照顧後者，這樣的要求理應獲得讚許，但法官指出，本案中的女兒錯誤地認為母親已經變好，不會再傷害她，事實並非如此。

考慮到母女的個別狀況，並為女兒著想，法官認為兩人應該分離，好讓當局介入調解。法官諭令女兒搬到安全住所暫住兩年。

女兒不滿裁決，事後提出上訴，2023年遭高庭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