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儼進溺斃案 一級准尉唆使推井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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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0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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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法立雖不認罪，經七天審訊後，法官依舊判他罪成。

（新加坡31日訊）「服役人員被推入井溺斃案」；一級准尉法立唆使他人將22歲的郭儼進推入12米深泵井，法官今早判他罪成。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去年5月13日晚上9時許，22歲郭儼進中士在大士景消防局慶祝即將結束國民服役時，被同僚推入用來訓練的泵井，當場不幸溺斃。

五名民防部隊人員事後被控，其中一級准尉法立（35歲）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案發時唆使上士長努爾法特瓦（34歲）做出魯莽行為，把郭儼進推入12米深的泵井裡，導致後者喪命。

法立不認罪，經七天審訊後，法官今早判他罪成，案件展延至11月20日下判。

其他四名被控的民防部隊人員，包括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38歲）、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1歲）、上士長法特瓦（34歲）和上士長阿迪哈扎里（33歲）。

其中，法特瓦早前承認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去年10月被判監12個月又四周，而阿迪哈扎里也在去年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坐牢一個月。鍾志文和納詹皆不認罪，案件還在審理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