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TOC總編輯許淵臣 無需額外服刑或繳付罰款

2023/08/05   •   819閱
馬來西亞高庭裁定,網絡公民總編輯許淵臣因刑事誹謗罪,刑罰從原定坐牢三個星期改為罰款8000元。無需額外服刑或繳付罰款。案件涉及2018年刊登誹謗信件一事,引發爭議。

高庭:TOC總編輯許淵臣 無需額外服刑或繳付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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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總編輯許淵臣。(圖:TODAY/Nuria Ling)

高等法庭裁定,原本被判坐牢的本地時政網站網絡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總編輯許淵臣(Terry Xu)在監禁刑罰改為罰款後,無需額外服刑或繳付罰款。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許淵臣在2018年9月允許網站刊登一封誹謗我國內閣成員貪污的信件,而在2021年11月被判處刑事誹謗罪名成立,坐牢三個星期。

許淵臣完成服刑,但提出上訴。法官認為刑罰過重,因此裁定許淵臣上訴得直,刑罰改為8000元罰款。

對此,高庭開庭決定許淵臣是否還需要支付罰款,或以額外服刑替代。在聆聽控辯雙方的陳詞後,也考慮到許淵臣早前已經服刑三個星期,因此法官裁定許淵臣無需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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