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受訓任地鐵工程督工 工程公司管工罰5000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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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4-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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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基樹未經過受當局認可的訓練，就擔任地鐵工程的安全督工，被罰5000新元。（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未經過受人力部認可的訓練，男子以不合規格的證書擔任地鐵工程的安全督工，東窗事發後被判罰款5000元（新幣，下同）。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吳基樹（47歲）承認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罪名，另一項相同罪狀由法官日前（4月11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他當時在Yong Yang Lift Engineering公司擔任管工。2016年，公司派他參與由SpringCo Business Consultants公司開辦的吊運工作督工安全課程。

被告的僱主不知道，SpringCo Business Consultants當時不是受人力部認可的培訓公司，所謂的課程僅一天就結束，完成課程後也沒有正式的評估。

被告後來收到的課程證書，註明他經過了4天的相關課程。被告知道這並不屬實，證書因此是不合規格的。

2021年2月16日，僱主安排被告到兀蘭南地鐵站的SMRT工地，監督吊運工作。被告當天負責吊運600公斤轉動軸的安全檢查。

同一天，SMRT要核對被告資歷，讓被告證實自己是受過相關培訓的合格吊運督工，被告因此通過僱主提呈證書。SMRT懷疑證書不合規格，2天後解除了被告督工的職務。

被告因此犯下使用虛假證書的罪名。根據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這項罪名的觸犯者可被判處最高5000元罰款，或最長半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人力部在早前發出的文告里指出，每項工程都必須有經過正式訓練和認證的督工在場，確保工作場所和員工的安全。

沒有經過認證的督工，未必清楚各項工作必須實行的安全措施，可導致傷亡事故發生。（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