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國阻斷措施◢曹國輝盛裝上法庭 律師稱藝人忙 求展期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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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0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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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3日訊）新加坡藝人曹國輝與12名友人在家中群聚慶生，昨午與男訪客雙雙被控上庭，代表律師稱新傳媒藝人忙，需要時間搜集資料，要求展期6周。

曹國輝代表律師迪倫在庭上說，需要6周準備陳情內容，懇求法官給予時間讓他收集資料。

律師指本案件涉及其他人，一部分只需繳付罰款，他有意向其中8人了解情況，以協助他準備陳情書。

他也坦言，由於這8人均是新傳媒藝人，行程比較繁忙，因此收集資料會面臨一定難度，希望法官給予時間。

法官同意展期至4月27日過堂，讓兩人的代表律師準備陳情書，一旦兩人罪名成立，將面對最高1萬元（約3萬令吉）罰款或最長6個月監禁，抑或兩者兼施。 （部分人名譯音）

## **曹國輝林志強法庭沒交流**



曹國輝與林志強沒有一同出庭，而是與各自的律師一前一後抵達國家法院，兩人神情嚴肅，並未有任何交集。

在庭上，兩人分別被控，曹國輝在案件過堂後，立即離開，沒有多做停留。

由於兩人的律師還未做出陳情，因此還不知道兩人是否有意認罪。

根據法令，被告一旦罪成，初犯可面對最高1萬元（約3萬令吉）罰款，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

涉案的13人之中有四名是新傳媒藝人，新傳媒日前發文告說，嚴正看待此事，已全力配合調查。

公司不容許4名藝人的行為，已做內部檢討，並將採取紀律行動。

文告指出，公司不斷提醒藝人在公私時間都要遵守安全管理措施，4名藝人對事件深表後悔，並為行為負責。他們已道歉並保證不會重犯。

《新明日報》日前報道，本地藝人曹國輝在去年10月2日，於麗施路（Daisy Road）的住家慶生，共有12名友人不顧防疫措施登門造訪，遠超過5人限制，違反安全距離措施。

曹國輝昨午西裝筆挺，戴著墨鏡在代表律師迪倫的陪同下出庭，同被控的男訪客林志強（50歲）則由代表律師陳俊良及黃國彥陪伴出庭。

兩人分別被控一項牴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指林志強在去年10月2日晚上9時至隔日凌晨1時，於麗施路一間公寓單位內，在沒有合理原因下，與12名來自不同家庭的人慶生。

曹國輝則是在沒有合理原因下，允許這12人進入家中，並留在家中慶生。

這12人除了藝人徐鳴傑、包勛評、田銘耀、陳欣淇、姚懿珊、易佳憓以及電台D J 周取賢外，還有王志國、盧淑儀、王淳維和陳俊川。

依據建設局早前發表的文告，其餘11人早前被罰款300元（約9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