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在街頭施暴，今年求法官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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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3-13
Source: 獅城新聞

惡人先告狀！火爆叔違規在人行道上騎電動踏板車載著10歲兒子，他不滿路人擋路竟對他們嗆聲「這不是你爺爺的路」，更趁男子拿出手機拍照時，將他打趴在地又狠踩他下體，最後騎著電板車逃之夭夭。

這名火爆叔楊健興（譯音，57歲）前天承認三項控狀，包括牴觸活躍通勤法令、蓄意重傷他人和動粗的控狀，最終被判坐牢13個月兩周又一天，以及罰款500元。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1日晚上8時50分，地點在兀蘭70通道第709座附近的人行道。受害者是分別55歲和50歲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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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健興（左，王英慧攝）揮拳揍人，盧傳傑（中）被打到鼻子出血，隨後被診斷輕微頭部受傷和肋骨骨折。（右圖）事發後楊健興父子倆匆匆離開現場。（受訪者提供）

根據案情，夫妻倆當時步行在人行道上打算走路回家，期間丈夫聽到後頭傳來車鈴聲，結果他轉過頭一看發現被告違規在人行道騎著電板車朝他們開來，而電板車上還載著被告的10歲兒子。

當被告駛過夫妻身邊時，竟對著男子怒吼「這不是你爺爺的路」，隨即更下車猛推對方，更揮拳揍對方下巴，導致對方跌倒在地。被告的兒子當時試圖把父親往後拉，意圖制止父親動粗，但沒有成功。

被告接著繼續拳打倒在地上的男傷者，更用腳踹他肋骨和下體，隨後才騎著電板車離開。男傷者送院後申訴頭痛、鼻子出血和右眼看到閃光等，他隨後被診斷輕微頭部受傷和肋骨骨折。

律師代為求情時指，男傷者當時拿出電話拍下被告和兒子，被告才想要奪過手機刪除照片，結果一時發怒打人。

不過，控方反駁指，男傷者掏出手機之際就遭被告拳打在地，事後調查顯示他當時沒有拍下照片，而被告卻持續攻擊對方，連對方倒在地上也不放過，懇請法官嚴懲。

記者：王英慧 陳昱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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