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庭裁定警員違法逮捕男子 男子勝訴獲賠2萬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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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1-2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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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起訴2名警員，部分指控獲判勝訴，獲賠2萬新元款項。（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因不滿被警員以他疑似精神失常為由將他逮捕，新加坡1名男子起訴2名警員，部分指控獲判勝訴。

新加坡高庭法官裁定其中一名警員謊稱男子案發時「喃喃自語」，不合法地將他逮捕，男子可獲得2萬元（新幣，下同）的賠償。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警員羅斯里的說法，男子馬傑成（48歲）案發時喃喃自語、吐口水進入塑料袋，並且告訴羅斯里他患有強迫症，羅斯里覺得馬傑成顯得精神不正常，所以決定將他逮捕。

不過，高庭法官菲立惹耶勒南在19日發出的書面裁決中指出，警員隨身攝像鏡頭所拍到的畫面揭露，羅斯里其實是在撒謊，儘管馬傑成當時的行為顯得有些古怪，但不至於看似精神失常。

法官認為，羅斯里當時逮捕馬傑成，並非真的認為他是危險人物，而是因為在要求馬傑成出示身份證時，後者不肯直接把身份證交給羅斯里，這讓羅斯里覺得不被尊重。

根據精神健康法令，若有理由相信某人因精神失常而可能對自己或他人造成傷害，警員可以合法地將對方逮捕，之後交由精神科醫生進行檢查。

法官解釋，由於警員無須接受與精神科相關的醫療培訓，他們只須憑著一般人應有的認知做出判斷即可。不過，如果警員是在懷有惡意或不謹慎的情況下進行逮捕，那他就不受法律保護，並且可面對民事或刑事訴訟。

這不是馬傑成首次將政府單位告上法庭。馬傑成曾在警方查案時不合作、拒絕拍照備檔和採集指紋，結果被判牴觸罪犯資料存檔法令的罪名成立，被罰款500元。

之後，馬傑成就此展開連串訴訟行動，向法庭投訴警方、主控官和法官等，但在2013年被高庭法官斥責是在濫用司法程序。（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