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窩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   4人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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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02
Source: 獅城新聞

![涉窩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   4人被控上庭](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4/17848679.avif?0)





4人因於碧山24街某座組屋單位內（左） 、在武吉巴督21街某座組屋單位內（中），馬林通道（右）某座組屋單位內，涉嫌窩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被控上法庭。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沒有仔細核查身份，無視對方是否觸犯移民法令，4人因涉嫌窩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前天發布文告，新加坡籍男子羅永中（35歲）、緬甸籍男子丁佐漢（37歲），以及兩名中國籍男子於寶君（48歲）和肖西林（58歲），因牴觸移民法令被控。

根據控狀，羅永中在去年3月至今年1月8日期間，在碧山24街某座組屋單位內，窩藏男子白軍軍（43歲）。

文告指出，白軍軍的訪問准證早在去年3月10日到期，他日前被判入獄6周及鞭刑3下，刑滿後已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丁佐漢被控於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間，在武吉巴督21街某座組屋單位內，窩藏緬甸籍女子欽桑達薇（45歲）。

調查顯示，欽桑達薇的訪問准證早在2014年9月22日到期。她被定罪並判監禁6個月，刑滿後已被驅逐出境，並被禁止再次入境。

而於寶君被控去年5月至今年1月28日期間，在馬林通道某座組屋單位內，窩藏一名女子林雅玲（40歲）。

根據文告，林雅玲的工作準證在2013年7月4日被取消後一直逾期逗留，她被定罪後，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2000新元，刑滿後已被驅逐出境，並被禁再次入境。

肖西林則被控於去年3月至11月20日期間，在芽籠11巷某住宅單位內，窩藏一名女子劉怡（48歲）。

調查發現，劉怡涉嫌在2011年非法入境新加坡，她被定罪後，被判處監禁6個月及罰款2000新元，刑滿後被驅逐出境並禁止再次入境。

4人都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分別定在5月15日、20日、22日及29日審理。

移民局強調，當局對窩藏移民罪犯的任何人員都採取嚴厲態度。凡有意出租房屋者，必須盡職檢查外籍潛在租客的移民身份，確保對方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合法的。

出租房屋者必須：檢查租客的移民准證或工作準證原件；將准證上的信息與租客的護照原件進行核對；向簽發機構核實准證的有效性（即：工作準證向人力部核實，學生證和長期訪問准證向移民局核實）。

任何人若因無視後果或在知情的情況下，窩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一經定罪，可判處不低於6個月、不超過2年的監禁，並處以最高6000新元的罰款。任何人若因疏忽而窩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罪成則可處以最高6000新元的罰款，或不超過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人名皆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