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假冒屋主 招租房間行騙 16人上當損失2.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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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男子到處行騙，包括向多名受害者謊稱有屋子或房間出租，從中騙取租金和定金，共有16人上當，損失2萬5866元。

被告許健勇（42歲，譯音）共面對17項包括欺騙和偽造的控狀，他承認其中六項，被判監16個月，並須賠償受害者4798元。

由於他是在假釋期間再次犯罪，因此須額外服刑148天。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與父親同住在裕廊崗景路的組屋，同時在芽籠租下一個公寓單位。

被告雖非這兩處房屋的屋主，卻在2023年12月至2025年3月間，通過Telegram尋租群組聯絡受害者，謊稱有崗景路、芽籠及巴西立的單位或房間出租，先後誘騙14人匯出一個月租金或定金。

「期間，一名受害者在轉帳4000元後因遲遲無法入住要求退款，被告竟發送偽造的銀行轉帳截圖謊稱已全數退還，受害者隨後察覺上當報警。

「另一名受害者則在看房後與被告簽下一年租約並支付4000元，過後發現被告竟將同一單位租給了自己的朋友，兩人索退款無果後報警處理。」

報導說，被告還以其他手段欺騙另外兩人。2025年8月25日前，被告到一名49歲婦女家中參加聚會，發現其住家水龍頭損壞，便提議幫她更換。婦女隨後將766元通過PayNow轉給被告女友。

被告事後向女友謊稱，這筆錢是打麻將贏來的，要女友提現金交給他。受害者因久未等來更換，聯繫供應商後發現被告根本沒有購買水龍頭，遂報警揭發。

## 控方：被告是慣犯

出獄3個月又犯罪



控方陳詞時指被告是慣犯，有欺騙、偽造文件和失信等案底，在出獄3個月後便重犯，要求法官嚴懲。

庭上揭露，被告在2013年至2023年間，曾犯下上述罪行。

2023年2月，他因欺騙和破門行竊，被判處23個月監禁。被告後來獲得假釋，在2023年9月28日出獄，沒想到同年12月26日又重犯。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他將書面求情信提交給法庭，在庭上僅說自己做錯了事，會承擔後果，希望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