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窩藏逾期逗留印尼女子  獅城男子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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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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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教唆及窩藏印尼籍女子逾期逗留3年，新加坡男子被控。（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因涉嫌教唆，以及窩藏一名逾期逗留3年的印尼女子，並在當地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上門調查時阻礙執法而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昨日發出的文告，被告是30歲的沙里扎，目前面對3項罪名。

調查顯示，被告未有合理理由，涉嫌於2023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26日，教唆30歲的印尼女子阿爾菲拉，在她的特別准證於2023年5月19日到期後非法逗留在新加坡。

被告也在明知阿爾菲拉已逾期逗留的情況下，被指允許對方於同一期間，居住在他位於新加坡後港5道第313座組屋的單位。

在阻礙執法方面，被告被指於2026年5月26日在後港單位時，阻礙當地移民局人員執行任務。

他當時涉嫌指示阿爾菲拉躲進衣櫃以避開搜查，並指示一名20歲男子沙阿丹尼爾刪除阿爾菲拉手機里的信息。

根據法庭系統，被告昨日面控後表明有意認罪，案件展至11月2日進行認罪聆訊。

當局在文告中透露，阿爾菲拉早前已被定罪，被判入獄14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她服刑後已被遣返回國，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根據新加坡法律，在知情下窩藏非法逗留者，罪成可面臨6個月至兩年監禁，及罰款最高6000元；疏忽窩藏逾期逗留者，罪成可被判處最高6000元罰款，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任何人阻礙移民局人員執行職務，一旦罪成，則可被判罰款最高4000元，或最長12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新加坡移民局強調，有意出租房屋者須履行查核義務，包括檢查租客的居留和工作準證、對比確認租客證件與護照上的資料，以及向獅城人力部核實租客准證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