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與警設局「引蛇出洞」 受害者助擒大馬錢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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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28
Source: 獅城新聞

![與警設局「引蛇出洞」 受害者助擒大馬錢騾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7/17877024.avif?0)





（新加坡訊） 馬來西亞男子為詐騙集團當跑腿，4天內向5名受害者收取12萬4060新元款項，有受害者發現上當而報警，並配合警方設局「引蛇出洞」，在假裝交錢時協助警方當場逮捕被告。

被告是24歲的陳慶文（譯音）承認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一年8個月。

案情顯示，住在柔佛新山的被告先前在新加坡一家水果攤當助手，被解僱後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去年8月，他透過面子書的招聘廣告結識了一名綽號"老大"的男子，並接下對方介紹的工作，負責在新加坡向受害者收取現金，再轉交給其他同夥。

為了賺取8000令吉月薪，並從收到的款項中抽1%佣金，被告在去年8月10日至13日期間，先後向5名受害者收取了共12萬4060新元的款項。

調查指出，一名30歲的中國受害者於去年8月10日收到一條WhatsApp兼職短訊，指示他點擊連結關注指定的優管（YouTube）頻道，每關注一個即可獲得5元報酬。他隨後關注了多個頻道，並順利賺取105新元。

隨後，一名自稱「陳亞九」的人透過Telegram聯絡他，聲稱若想賺取更多酬勞，必須先墊付一定資金。受害者信以為真，前後將4萬8760新元匯給對方或其跑腿。

「陳亞九」後來再向他索2萬7000新元，他才驚覺被騙，並於去年8月13日報警求助。

受害者隨後配合警方展開誘捕行動，假意答應再付錢。當被告現身準備提款時，被埋伏在現場的警員當場逮捕。

## 曾懷疑工作涉非法 被告為錢仍繼續



庭上揭露，被告在案發期間每天會搭巴士從馬來西亞到新加坡，然後再搭私召車與受害者見面。他在開工隔天與妻子視訊，提到他在收時需戴上口罩，妻子於是​​對被告工作性質產生懷疑，問被告的工作是否合法。

被告之後也開始懷疑自己涉及非法活動，但為了領薪水而繼續干案。

控方指被告在收款過程中出現多個「危險信號」，但他為了賺錢而沒有理會，加上受害者中有兩名年過60歲的長者，因此促請法官判他坐牢26至29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