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EP准證取消及個人所得稅清稅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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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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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外籍員工（包括持有就業准證EP的員工）離職或僱傭關係結束時，僱主必須確保員工完成稅務清算。這不僅是法律要求，也確保員工在新加坡的稅務事項得到妥善處理。本文將為您總結EP准證取消及個人所得稅清稅的具體操作流程和相關要求。

**01. EP准證取消的常見情況**

EP准證的取消通常會在以下幾種情況下發生：

✅ 員工辭職或被解僱：員工的EP准證會在其離職或解僱後進行取消。

✅ EP准證到期未續簽：如果EP准證到期且沒有及時續簽，該EP准證將自動失效。

✅ 違規行為：如果EP准證持有者違反了新加坡的法律或工作條款，例如提供虛假信息或從事不符合規定的工作，EP准證也可能被取消。

✅ 個人原因：如果EP准證持有者選擇離開新加坡，例如回國或者移民其他國家，也需要取消EP准證。

**02. EP准證取消操作**

當EP持有人不再為公司工作時，僱主有責任及時取消該員工的EP准證。這一過程由僱主或僱主授權的代理機構向新加坡人力部（MOM）申請。EP准證的取消可以通過MOM的線上平台進行，並且通常在提交申請後迅速獲批。

✅ 什麼時候取消EP准證？

EP准證應在員工離職後儘快取消，且最好在離職後一周內完成。僱主可以提前14天提交取消申請。

✅ 取消後員工能否繼續工作？

一旦EP准證被取消，員工將無法繼續在新加坡工作。如果需要繼續工作，員工必須申請新的准證。

✅ 取消後如何處理家屬准證？

如果EP准證被取消，員工的家屬准證（如DP准證）也會同時失效。員工和家屬將在取消後獲得90天的短期訪問簽證（STVP），並需在此期間離開新加坡。

**03. EP持有人的稅務清算（IR21表格）**

根據新加坡稅務局（IRAS）要求，EP持有人在離職或終止僱傭關係時，必須進行稅務清算。僱主必須確保員工在離職前結清應繳稅款，且提交IR21稅務清算表格。

✅ 什麼情況下不需要提交IR21表格進行清稅？

情況一：工作準證在同一年度內開始並結束

工作不滿60天：如果員工的EP在同一個日曆年內（比如從1月到10月）被取消，並且他們在新加坡實際工作的時間累計不超過60天，那麼他們這份工作收入通常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小提示：這條不適用於公司董事、公開表演的藝人、或者從事類似專業工作的人。）

工作183天以上，但收入不高：如果員工在同一個日曆年內工作滿183天或以上，但全年收入低於21，000新幣，也不需要清稅。

情況二：工作準證跨兩個日曆年

工作滿183天以上，年收入低於門檻：如果員工的僱傭期連續跨越兩個日曆年（比如從去年7月干到今年6月），並且每年在新加坡實際工作的天數都達到或超過183天，同時每年的收入都低於 21，000新幣，那麼他們這兩年也不需要清稅。（注意：這個便利政策是2007年1月1日後入境新加坡的外籍員工才能享受的，同樣不適用於董事、藝人等特定人群。）

情況三：工作準證跨三個（或更多）日曆年

連續工作超三年，年收入均低於門檻：如果員工連續受僱超過三年（即使第一年和第三年實際在新加坡的天數可能各自不到183天），並且在這連續三年中，每年收入都低於21，000新幣，那麼他們也符合免清稅的條件。

✅ IR21表格提交時間：

如果公司員工需要辦理IR21稅務清算，那僱主需提前至少一個月完成IR21的提交，並確認稅款在員工離職前結清。

如果無法提前一個月通知，需向IRAS說明原因，除非有正當理由，否則未提交或延遲提交IR21表格的僱主可能面臨最新5000新幣的罰款。

**🌟**小貼士：

提前規劃：確保員工在離職時，提前準備並提交IR21表格，避免因逾期提交導致罰款或其他法律責任。

注意合規性：如果EP持有人離職時有未繳納的稅款、罰款或其他稅務問題，務必在取消准證之前解決，避免影響員工的離境。

家屬影響：如果員工EP被取消，家屬的DP和LTVP也隨之失效，務必提前告知員工及家屬。一旦EP准證被取消，與EP准證相關的家屬准證（如DP、LTVP）也會失效。家屬可獲得90天的短期訪問簽證（STVP），並需要在STVP到期前離境。如果員工在STVP到期後繼續逗留，則可能面臨罰款，甚至被強制遣返。

**總結**

及時且規範的處理EP准證取消與稅務清算，不僅能確保符合新加坡的法律要求，也能避免給公司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僱主應在員工離職時，積極辦理相關手續，確保員工順利離境並結清所有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