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17萬律師費打贏誹謗官司獲賠三萬 藝術劇場總裁：心甘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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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6-1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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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烏美的Oxley Bizhub商業大樓。（圖：谷歌街景）

71歲藝術劇場總裁許崇正三年內耗掉17萬元律師費，起訴商業大樓管委會誹謗，法官日前裁定他勝訴，裁定管委會需賠償他3萬元。獲賠金額遠低於他所花掉的律師費，但他受訪時帶著勝訴的喜悅對記者說：「我心甘情願花這筆錢，值得！」

烏美路商業大樓Oxley Bizhub屢傳糾紛，業主之一許崇正指一封發給所有業主帶有管委會信頭的信函，帶有誹謗他的意思，而起訴管委會誹謗，索賠大約25萬元。

訴訟案經審訊後，法官日前發出裁決，裁定許崇正勝訴，但他可獲得的賠償是3萬元，低於他索賠的金額。

許崇正前天（13日）接受《8視界新聞網》的訪問時說：「官司前後耗時三年多，花掉的律師費也高達約17萬元，但我認為這是值得的。」

法官：許崇正和Oxley Bizhub管委會不和多年 

審理誹謗案的法官發表裁決書指出，許崇正和Oxley Bizhub管委會不和多年，許崇正和幾個業主多次批評管委會在一些事件上處理方式，也試圖更換管委會成員。

許崇正受訪談及為何和管委會鬧得不愉快時表示，或許是因為自己曾對管委會一些做事方法作出批評。

根據許崇正，他是在2014年成為Oxley Bizhub商業大樓的業主之一，起初也沒太在意大廈的事宜，但他指自己2018年和一些業主對管委會的一些做法表達意見。

據他說，其中包括有業者曾提出大廈食閣疑違建閣樓咖啡座，後來當局介入調查，建設局也向肇事業主發出關閉和拆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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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劇場總裁許崇正。（圖：受訪者提供）

管委會發信給所有業主 許崇正：信件對他構成誹謗 

裁決書指出，2021年6月份，一封印有管委會信頭的信件塞進各大業主的信箱。有關信件是寫給各大政府機構包括總理公署、人協和建設局等，內容帶有誹謗性言論。內容大意指名道姓指許崇正欺凌和威脅商業大樓的業主，也指他向各大政府機構投訴「騷擾」管委會，最後還說他利用公共服務獎章（PBM）的頭銜，向那些政府機構施壓。

信件的其他內容還包括指許崇正破壞商業大樓的設施，損壞商業大樓的形象。

同一個月份里，管委會的電子郵箱也將此信件以發電子郵件的形式，發給所有的業主，籲請業主簽署同意讓管委會把有關信件發給各大政府機構。

許崇正認為信件對他構成誹謗，於是入稟法院起訴管委會誹謗，雙方因此對簿公堂，許崇正最終勝訴。

現年71歲的許崇正於1971年加入新加坡藝術劇場, 自 1986年擔任藝術劇場主席至2017年，目前是藝術劇場的總裁。他曾在2000年榮獲公共服務獎章（PBM）。他在2010年退休後, 全力投入藝術劇場的業務，退休前任職花旗銀行區域電腦中中心 (Citibank Regional Data Centre) 的高級副總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