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搶劫還打傷婦女 57歲男子被判坐牢五年半

國家法院。(圖:CNA)
一名57歲男子持刀搶劫一名婦女的手袋未果,對方掙扎時還對她拳打腳踢,被判處坐牢五年半。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被告Boey Yan Kit因搶劫未遂蓄意傷害罪成,前天(1日)被判刑。另一項闖紅燈的指控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1月9日,為學校和託兒所製作招牌的被告因手頭拮据,決定搶劫獨自一人的女性。他在大巴窯建屋發展局中心停車場,觀察了近一個半小時後確定了目標。
當48歲的受害者獨自走向自己的汽車時,被告手持長23厘米的刀子下車尾隨。當她準備上車時,被告從後面掐住了她的脖子,將她按在駕駛座上,然後用刀指著她,反覆說對方被搶劫了。
控方表示,受害者在掙扎和尖叫的過程中摔倒在地,肩膀被踩踏。被告隨後抓住她的頭髮,兩次將她的頭按在地上。
受害者試圖從被告手中奪刀,但割傷了自己的右手拇指。被告多次猛擊她的頭部,並用腳踢她。
由於計劃沒有得逞,被告欲開車逃離,受害者這時爬起來站在車前大聲呼救。路人隨後趕來援助,其中一人報了警。
停車場監控攝像頭拍攝到了被告逆向行駛,險些與一輛銀色轎車相撞。
警方展開全島追捕
調查顯示,被告在車內不小心割傷自己,血染紅了他的襯衫。他開車到金文泰的辦公室換了衣服,然後沿著順利街(Soon Lee Street)前往先驅廣場的天台棄車。之後,被告租了一輛灰色小貨車,駕車四處遊蕩。
控方表示,警方正在全島範圍內展開,並在晚上 8 點 12 分至 9 點 32 分期間三次發現了這輛小貨車,但很快就失去車子的蹤影。
當天傍晚,被告將麵包車丟棄在里峇峇利一條小巷子裡,後來到朋友家休息一晚。隔天早上7點 50 分左右,被告離開朋友家,在附近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