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修法通過 加重詐騙刑罰可施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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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06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修法通過 加重詐騙刑罰可施鞭刑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3/17738464.avif?0)



（示意圖） 

（新加坡綜合電）媒體前天報道，為打擊詐騙犯罪，國會三讀通過「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詐騙相關罪犯將面對鞭刑在內的刑罰，其中提供SIM卡和數位身份認證系統Singpass資料給不法人士進行詐騙者，落網定罪後可被判最多12下鞭刑。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外交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前天在國會回答議員提問，其中有些議員關注刑罰的比例原則。報道說，部分議員對鞭刑的有效性持保留態度，並建議採制裁措施、強化公共教育的作法。

沈穎回應，內政部在決定「錢騾」（money mule，也稱車手）的鞭刑上限時會參考性質相近的罪行，「我們評估認為目前12下鞭刑是合理的，且會關注情況，法庭也有酌情權決定實際的鞭刑數，並考慮比例原則。」

她指出，引入嚴厲刑罰並不是政府應對詐騙的唯一手段，政府也將採取全社會策略以應對詐騙行為。新加坡《8視界新聞網》報道，在新刑罰框架下，詐騙犯及詐騙集團成員或招募者，一旦定罪將可能面臨至少6下、最多達24下鞭刑。

《海峽時報》報道，沈穎表示，詐騙是新加坡目前最常見的犯罪類型，約占所有通報案件的60%，自2020年至2025年上半年，通報案件約19萬件，涉及損失約新幣37億元。新法也允許對其他形式的詐欺行為，例如傳統詐欺，施以酌情鞭刑。

之前，警方9月展開執法行動，查出260人因涉嫌詐欺或擔任車手，涉案金額超過新幣510萬，這些人可能面臨詐欺、洗錢或無照經營支付服務的罪名。

除了鞭刑，按照法律，如果詐欺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徒刑及罰金；洗錢罪成立，最高可判10年徒刑、罰金新幣50萬元或兩者兼施；無照經營支付服務罪成立，最高可判3年徒刑、罰金新幣12.5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