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交局：拖車車主未來兩年無須註冊停車證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2a5J
Published: 2026-02-06
Source: 獅城新聞

![陸交局：拖車車主未來兩年無須註冊停車證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9/17795642.avif?0)





陸路交通管理局宣布，從今天（2月6日）起到2028年2月5日，將暫停拖車註冊車輛停車證（Vehicle Parking Certificates）的要求，試行期為兩年，措施涵蓋的拖車類型包括貨櫃拖車、低底盤拖車及平板拖車。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2月5日）發文告表示，當局聆聽重型車輛及拖車業者的反饋，同新加坡物流業協會協商後，推出這項試行計劃。

目前，重型車輛和拖車車主須在午夜12時到清晨6時之間，確保車輛停放在指定停車位，並在註冊車輛、更新路稅或轉讓車輛前，持有有效的停車證。

當局指出，拖車通常停放在工業設施、貨櫃堆場及物流中心，且在卸貨後可垂直停放，更有效利用空間，因此在試行期間可豁免相關要求。

部分重型車輛停車場內的拖車停車位，可能因此而出現空置，停車場業者可向陸交局申請將這些車位轉換為重型車輛停車位，以增加停車位供應。

陸交局強調，即使暫停停車證要求，拖車車主和司機仍須妥善停放車輛，拖車及重型車輛不可以停放在住宅區，或未指定為停車用途的公共道路上。當局將繼續對違規停車行為採取執法行動。

已在重型車輛停車場購買季票的拖車車主，仍可繼續使用有關停車位。至於2月6日前已支付的6元停車證費用，將不予退款。陸交局補充，重型車輛仍須持有有效的停車證。

當局也表示，將配合這項試行計劃，全面檢討所有重型車輛類別的停車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