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領袖英蘭妮昨天(14日)在國會提呈動議,辯論工人黨議員畢丹星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反對黨領袖。(圖:視頻截圖)
國會領袖英蘭妮表示,畢丹星的行為有失體統,有違議員的身份,也無法達到一名反對黨領袖應有的基本要求和標準。
英蘭妮昨天(14日)在國會提呈動議,要求國會考慮畢丹星的定罪和相關行為,是否已經讓他不適合繼續擔任反對黨領袖。
她說:「有些人可能會提問,既然法院已經做出裁決,判畢丹星罰款,為何國會還要採取行動?法院對刑事罪行做出裁決,國會也並不是要對畢丹星的罪行或其他不當行為施加額外處罰,但法院裁決以及國會特權委員會調查報告中一些還未解決的事項,對國會有影響,因此國會必須對此表明立場。」
英蘭妮表示,撒謊事件在國會發生,而且畢丹星是向國會特權委員會作偽證,這些都對國會有直接影響。有鑒於此,國會必須表決,議員和反對黨領袖這樣的行為是否能夠被接受。
她指出,反對黨領袖不是一名普通的議員;他責任重大,也享有更多特權。
英蘭妮表示,反對黨領袖必須帶領反對黨在國會上提出不同的觀點,同時也需代表國會出席不同的國家活動,並與其他政府和公務員一起參加訪問和會議。他也享有特權,並會不時收到政府有關國家議題的機密簡報。
」很顯然的,反對黨領袖肩負著重要的職責和特權。擔任這個職務的人必須受到人民的尊重和信任。但畢丹星已因撒謊,被法庭定罪。「
英蘭妮指出,有鑒於此,畢丹星的行為已有失體統,有違議員的身份,也無法達到一名反對黨領袖應有的基本要求和標準。
英蘭妮表示,國會議員若贊同這個總結,就應該對動議投贊成票。
「如果議員不同意並想要投反對票,他們應該向國會和新加坡人民解釋,新加坡為何應該接受政治領導人如此低標準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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