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發地點是馬西嶺巷第19座組屋下的咖啡店。(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男子與前妻在咖啡店內起口角,女方弟弟見姐姐前夫對姐姐大呼小叫,頓時怒火中燒,當眾摔啤酒瓶,還拿塑料椅揮舞,與姐姐前夫打起架來,前日被判坐牢10天。
被告溫金三(55歲)前日承認一項滋事打架的罪名。
《新明日報》報道,案情顯示,事件發生在2023年11月1日晚上,地點是馬西嶺巷第19座組屋下的咖啡店。
當時,被告姐姐的前夫李宏川(52歲)與朋友在咖啡店喝啤酒。被告當時也與朋友前往咖啡店喝酒,兩人的桌子十分靠近。
約10時15分,被告察覺李宏川正與他姐姐吵架,他感到對方在對姐姐大呼小叫,欺負姐姐。被告一時氣憤,將啤酒杯往地上一摔,隨即站起來指著李宏川大吼。
李宏川見狀也被激怒,往被告衝去,被告於是抓起一邊的塑料椅子揮舞,結果反而險些打到他人。李宏川伸手抵擋,之後還一拳揮向被告的臉,兩人接著扭打起來,導致被告倒地。
當被告倒在地上時,李宏川多次揮拳襲擊被告的臉,直到李宏川的兩名友人介入,才把他們分開。
豈料,當被告站起身時,又抓起一支空啤酒瓶想攻擊李宏川,李宏川便也拉起身邊的塑料椅,在兩人即將陷入第二輪搏鬥時,李宏川的朋友及時抓住被告,把酒瓶拿走,鬧劇才落幕。
沒多久後,被告與李宏川都離開了咖啡店。
庭上播放的監控畫面顯示,事發時咖啡店還有一些客人,目睹了兩人打架的過程。(人名譯音)
雙雙骨折 對方也監10天
被告與姐姐前夫都骨折,兩人雙雙被控。
案情進一步揭露,被告在家中召救護車後被送院。醫療報告顯示,被告的右側眼眶、上頜骨與鼻骨都有骨折,之後被准出院,前往專科診所複診。
李宏川也在次日前往醫院就診,結果發現其右手掌骨出現骨折,並獲7天住院假。
庭上透露,李宏川也因涉案被提控,早前被判坐牢10天。
求情指對方先動手 法官:兩方罪行相等
律師代被告求情,指是姐姐的前夫先動手,法官表示兩方罪行相等。
律師說,當時是李宏川先向被告衝來,也是對方先向被告揮拳,被告比對方蒙受了更嚴重的傷勢,因此請求法官輕判。
法官指出,雖然被告傷勢更重,但兩人罪行相等。他們都是待他人出手介入才住手,而且當時還有不少公眾在場,若傷害到他人,罪行將更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