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為治療師粗暴傷害自閉症男童　被判入獄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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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12-14
Source: 獅城新聞

![行為治療師粗暴傷害自閉症男童　被判入獄三周](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35/17351815.avif?0)





被告諾艾米拉。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 行為治療師到9歲自閉症兒童家中進行治療，竟粗暴對待，不只打手臂還抓脖子，直至母親在男孩身上發現紅痕後，在房間安裝電眼，進而揭發治療師行徑。

懷孕26周的被告諾艾米拉（33歲）面對一項蓄意傷人和兩項刑事暴力的控狀，她周二（12月12日）在庭上承認其中一項罪名，法官將餘項納入考慮後，判她入獄三周。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漏受害者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行為治療師，會定期上門為患有自閉症的受害者治療。受害男孩案發時9歲，4歲時被診斷出嚴重自閉症，無法用語言表達自己。 

案發前，他已接受被告的治療5年，受害者父母與被告關係良好，甚至出席被告的婚禮。

被告一般會上門到受害者的房間治療，每次約90分鐘。2020年6月，受害者母親發現孩子的背後出現抓痕，手臂紅腫，但當時只以為是小孩自己不小心弄傷。

同年7月28日，母親在孩子接受治療後，看見孩子的左手出現手指印，心中起疑，決定在房間內安裝電眼。

隔天上午，被告再次上門為受害者治療，母親透過電眼畫面見到被告粗魯對待孩子，於是在同一天報警。

控狀顯示，被告在當天上午8時55分到9時零8分之間，打受害者的左手臂、額頭和嘴巴，還抓著他的頸部把他拉回座位，以及用力抓緊他的左手臂等。

受害者的驗傷報告指出，他的左手肘和頸部都有手指印，手指擦傷，或是受虐所致。

根據被告面對的另外兩項控狀，被告在2020年10月20日和27日，粗暴對待另一名6歲男童，包括搖晃男童坐著的椅子，或將他拉向桌子。

控方指出，受害者父母聘請身為治療師的被告為孩子治療，被告卻濫用這份信任，對自閉症兒童造成傷害，若是沒有電眼，被告的行為可能不會被發現。

另外，控方認為被告不只一次粗暴對待9歲男童，建議法官判被告坐牢4至6周。

被告律師求情時說，被告當時被診斷出有數個子宮肌瘤，可能影響生育能力，她因倍感壓力而情緒失控。 

律師透露，被告如今育有一歲多的兒子，也懷有26周身孕，懇請法官考慮兩周監刑。

法官下判時說，雖然受害者不是個容易教的學生，但他是個自閉兒，被告應當耐心和溫柔地對待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