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逝「媳婦」失聯  老婦求判婚姻無效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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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3-0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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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稱兒子與越南籍女郎假結婚。（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74歲清潔工老婦稱兒子假結婚，「媳婦」不知所蹤，如今在兒子死後入稟當地法庭，要求法庭判兒子婚姻無效，讓她能以母親身份申請遺產執行委託證，處理兒子遺產。

《新明日報》報道，高庭判詞顯示，起訴人是74歲的紀長琴，她是名清潔工人。

她的兒子在2013年5月14日與越南籍答辯人丁氏秋賢結婚，四年多後於2017年6月18日過世，得年45歲。

起訴人的兒子沒立遺囑，名下有一間政府組屋，她目前是屋子的住戶。

起訴人無法申請「遺產執行委託證」辦理兒子遺產，因此入稟新加坡法庭，要求宣判兒子與丁氏秋賢的婚姻無效，以及丁氏秋賢無權取得和管理兒子的遺產。 

起訴人稱兒子是假結婚，女方婚後便失聯。

起訴人透露兒子在2013年9月的一個家庭聚會上，告訴家人說他為了錢與女方假結婚。

兒子當時跟哥哥、弟弟和妹妹說，有中介安排他與女方註冊，他因此能獲得3000元一次性酬勞，之後每月還有400元入袋。

豈料，女方婚後不久便失聯，也沒有繼續支付400元酬勞。

兒子之後在家人的勸告下到警局報警，說女方失蹤。

起訴人指女方沒有出席兒子葬禮，她和兒子住在一起時都沒見過女方；她在兒子死後到警局報了兩次案，表示兒子假結婚，還指女方沒有踏進屋子半步，也沒盡妻子的責任。

起訴人因此要求法庭將「遺產執行委託證」判給她，並讓她繼承兒子全部遺產。

法官表示，起訴人兒子與女方婚後分開住，沒有請親友出席婚宴，家人也不知道證婚人是誰，由此可推斷這是一場虛假的婚姻。

在法官看來，兩人結婚是為了協助女方在新加坡申請永久居民或公民權，而且當時起訴人的兒子無業，他可借假結婚來獲得金錢上的好處。

法官指出，起訴人的兒子離世已超過7年，他的「妻子」至今仍下落不明，若法庭不裁定這是一場虛假婚姻，該國政府提供的公共住屋與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好處，有可能會被人利用，這對死者的家屬也不公平。

因此，法官決定宣判這樁婚姻無效，女方無法繼承起訴人兒子的遺產。

不過，法官表示，起訴人應到家事司法法庭申請「遺產執行委託證」，以處理兒子遺產的事務。（人名譯音）

## 找越南律師發信 報紙登廣告尋「媳婦」



起訴人為了找「媳婦」，千辛萬苦找越南當地律師發法庭信件到對方的家，還在越南報章上刊登廣告。

根據判詞，起訴人得知丁氏秋賢已回到越南後，托越南當地律師幫忙找對方在越南的住址，然後在2022年10月5日，把傳訊令狀和索賠狀寄到對方的家。

不過，起訴人得知對方已不住在那裡後，去年9月12日在越南報章上刊登廣告，通知對方有關高庭的官司，但依舊沒獲得任何回應。

## 法官公開名字 望當事人看到



一般上，法庭在處理家事法院案件時，會在文件中遮蔽當事人的名字，但法官這次特地指示公開雙方名字。

他解釋，如此一來，假設丁氏秋賢看到這則判詞，並想對法庭裁決上訴，她便可以這麼做。 

判詞沒有揭露起訴人兒子的名字，以及組屋房型及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