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 日,法庭對一起因情生亂的案件作出判決,44 歲的中國籍男子王世周因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被判監禁兩周四天。這起案件警示著人們,感情糾紛應理性處理,任何衝動行為都可能觸犯法律,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案件發生在 2025 年 2 月 10 日,情變後的王世周陷入極端情緒,給 39 歲的前女友發送簡訊,聲稱因兩人關係結束而產生自殺傾向,還附上一段自己坐在組屋窗台的視頻。前女友的僱主得知此事後迅速報警,當天王世周便被送往醫院檢查。
然而,王世周並未完成檢查就擅自離開醫院,徑直去找前女友。當晚 11 時左右,他來到淡濱尼 22 街第 285 座組屋,此時前女友正與 37 歲的友人在組屋樓下。
王世周到達後,情緒激動地對前女友大喊大叫,並強行將她從組屋樓下拖至旁邊馬路上。這一幕被前女友的友人看在眼裡,友人立即拿出手機開始錄像。
從庭上播放的視頻畫面可以看到,王世周不顧馬路上車輛往來,強行拉著前女友穿越繁忙馬路,將她拽到馬路中央,緊緊抓住其手臂,致使前女友直面迎面駛來的車輛,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在前女友成功掙脫後,王世周竟對她實施鎖喉。一輛巴士在此時從兩人身旁疾馳而過,視頻中清晰可見前女友遭鎖喉時露出痛苦表情。
友人迅速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後將王世周逮捕。所幸,前女友並未遭受嚴重傷勢。在法庭上,未聘請律師的王世周通過通譯員求情,稱自己當時處於醉酒狀態,雖知道對受害人造成了傷害,但對事發經過記憶模糊。他表示家中有年邁父母需要照顧,對自己的行為深感後悔,也向前女友表達了歉意。
根據法律規定,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罪一旦成立,違法者可被處以最高 5000 元罰款,或最長一年監禁,或兩者並罰。最終,法庭綜合考量案件情節,判處王世周監禁兩周四天。
這起案件為那些在感情糾紛中容易衝動的人敲響了警鐘,任何企圖以極端方式解決問題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後續社會對類似情感糾紛引發犯罪行為的關注與防範措施的完善,值得持續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