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中非禮寄養兒 63歲男判監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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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5-10
Source: 獅城新聞

![家中非禮寄養兒 63歲男判監13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3/17636228.avif?0)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9年前干案，現年19歲的受害人當時約10歲。（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寄養兒要求用電腦，竟被養父叫到床上躺下，讓他檢查下體。寄養兒多年後在學校向輔導員傾訴曾遭非禮，養父惡行被揭發後面控，如今被判罪成入獄一年又一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63歲的被告面對四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早前針對其中一項認罪，另三項交由法官於前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2016年干案，現年19歲的受害人當時約10歲。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准報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其中包括被告名字。

陳妍蒒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濫用受害人對他的信任，加上本案有好幾個加重刑罰的因素，例如受害人年齡小、被告侵害程度高，以及被告在家中犯案等，因此有必要給予阻嚇性刑罰。

案情顯示，2007年或2008年左右，受害人的親生姐姐在寄養計劃下，上門與被告、被告的妻子和另一名養女同住。

2010年或2011年左右，4歲的受害人也在寄養計劃下，搬去與被告一家同住。受害人和姐姐都稱被告為「父親」。

庭上透露，2016年的某一天，被告和受害人獨自在家。受害人走進主人房找被告，徵求後者同意讓他使用電腦。被告表示要先「檢查「，才會同意讓受害人使用電腦。

感到困惑的受害人於是按照被告指示，坐在床上脫掉褲子和底褲。被告接著要受害人躺在床上，撫摸其下體數分鐘。

被告過後允許受害人使用電腦，受害人則在穿上衣服後離開主人房。

## 受害人在學校上性教育課 才知被告行為不對



法庭文件顯示，受害人當時不知被告的行為是不對的，因此未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同一年，被告又另外至少兩次非禮受害人。

受害人於2019年在學校上了性教育課，才知被告早前的行為是錯誤的。

庭上揭露，2022年5月10日，被告在學校接受輔導時，向輔導員透露養父曾「撫摸」他，對他做了「骯髒的事」。

輔導員事後向上司通報，受害人和姐姐也在同一天被帶離被告住家，住進福利院。受害人後來報警處理。

被告的律師早前代求情時說，被告和妻子於2003年開始照顧寄養孩子，在照顧受害人之前還曾照顧另外三名孩童。被告把他們當作親人一般對待，會為他們做飯，也會帶他們出國等，因此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