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牽頭決議 國際海事組織通過重申維護航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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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7-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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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了一項由新加坡牽頭的保護重要航道相關決議，共同提交的包括印尼、馬來西亞、澳洲、德國、日本等30個IMO成員國。（早報網圖） 

（新加坡訊）國際海事組織通過了一項由新加坡牽頭的保護重要航道相關決議，重申維護和尊重商船通過重要航道時的航行權利和自由的重要性。

決議中提到的重要航道包括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並強調維護和尊重航行權利和自由的做法，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體現的國際法。

《聯合早報》報道，根據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星期五（7月10日）發布的文告，這項決議還重申遵守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簡稱IMO）制定的規章和標準的重要，並強調IMO在促進穩定、可預測和基於規則的海上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

決議也強調了國際合作、對話和集體責任，對維護重要海上航道的暢通、安全和無障礙的重要性。

30 IMO成員國共同提交決議 

包括印尼、馬來西亞、澳洲、德國、日本、韓國、奈及利亞和阿聯等30個IMO成員國，共同提交了這項決議。

根據決議文件，國際航運是全球經濟的命脈，運輸量占全球貿易總額的逾80%。過去幾年，包括冠病疫情和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在內的多種因素，大大改變了國際航運與商務的全球格局。全球形勢錯綜複雜，因此維持重要航道穩定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關鍵。

任何威脅或阻礙航行權利、自由及過境通行權的措施，都會對國際海事安全產生深遠影響。除了航線改道、運費上漲和港口等待時間延長帶來的經濟損失，此類干擾還會給海員的安全、福祉和健康帶來巨大壓力。

決議文件指出，確保重要航道的安全和效率需要各國之間的合作，共同承擔維護航道暢通的責任，並提出馬六甲海峽和新加坡海峽航行安全與環境保護合作機制，為此類合作的一個成功範例。

決議主張，確保航道暢通不僅是商業上的必然選擇，更是人道主義和安全方面的當務之急。決議呼籲IMO與會員國，以及所有海事業利益相關者，重申對保護重要航道的承諾，特別是維護用於國際航行的海峽的過境通行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