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恐怖車禍！飆134公里 闖紅燈奪2命 司機恐監1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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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淡濱尼恐怖車禍，45歲司機飆速134公里闖紅燈奪2命，控方昨早要求判處長達13年半監禁，以及終身禁駕。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4年4月22日早上7時許，地點是淡濱尼1道和4道及勿洛蓄水池路的十字路口。

被告莫哈默夏菲（45歲）共面對5項控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包括17歲女學生在內的2人死亡、3人重傷和5人受傷，以及肇事後未停車等罪名。他上個月在庭上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法官也批准了控方的申請，禁止媒體報道任何可能泄露涉案未成年人身份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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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默夏菲。（海峽時報）

控方昨早針對刑罰進行陳詞時說，車禍導致嚴重人命傷亡以及財物損失，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9個月至13年半，外加終身吊銷駕照。

控方指出，被告因不滿被超車，結果超速駕駛，釀第一起車禍後離開現場，之後再闖紅燈造成連環車禍。此案共導致兩人死亡、3人重傷、5人受傷，修理被撞壞的燈柱和圍欄耗費1317元。

受害者當中，有兩人被診斷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一人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和重鬱症。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受害者車子被撞壞，所承受的損失無法估算，他們各自向被告索討保險賠償。

控方認為，與其他案例相比，此案所造成的傷害以及駕駛行為較嚴重和惡劣，認為被告認罪後，刑罰僅可享有10至15%折扣，因此求法官判被告坐牢12年9個月至13年半，外加終身吊銷駕照。

法官說，需要時間斟酌，案展至下個月5日下判。

## 交通燈已轉紅至少26秒



法庭文件披露，被告事發時擔任一家公司的運營經理，在完成夜班工作後，通過拼車（Grab Hitch）服務載送一名乘客。將乘客送達目的地後，被告獨自駕車期間，被一輛白色馬賽地超車。

被告不滿，隨後在未開啟方向燈的情況下，從右側超車切入，超越馬賽地。

過程中，被告的車子不僅與馬賽地擦撞，還險些與一輛摩哆相撞。

被告非但沒停車，反而繼續加速狂飆。駛經十字路口時，儘管交通燈已轉紅至少26秒，被告仍以每小時129至134公里的車速直衝入路口，遠超該路段每小時50公里的法定限速。

被告的車輛在路口接連撞擊三輛車，並波及另外2輛車，引發了嚴重的連環車禍。

## 律師代被告求情

要求坐牢8年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要養一家大小，沒想到車禍會造成這麼嚴重後果。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7年半至8年，外加終身吊銷駕照。

律師說到，被告因錯誤判斷，沒有小心駕駛才會發生意外。律師指被告不能合理地預測到他超速駕駛闖紅燈會導致連環車禍，以及造成人命傷亡。

律師也說，被告事後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並全力配合警方調查，此事將在被告心中留下烙印。

被告在技術製造業工作，除了有父母和孩子要照顧外，每月也會給前妻贍養費。

被告之前曾在伊斯蘭理事會當導師，但他因涉及案件，在2024年底就被停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