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來新加坡創業，EP、自雇EP、EntrePass到底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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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04
Source: 獅城新聞

很多人準備在新加坡創業時，會把EP、自雇EP和EntrePass放在一起比較。但三者不在同一層級，下面就來聊聊這三者之間的區別。

EP：本質是「公司僱傭你」

EP適用於外國專業人士、經理和高管。申請須由新加坡僱主或指定就業代理提交，申請人不能以個人身份單獨申請。MOM規定固定月薪門檻和COMPASS評估，除非符合豁免條件。

截至2026年10月，非金融行業EP最低合格月薪從5600新元起，並隨年齡遞增；金融行業門檻更高。2027年1月1日起，新申請最低月薪提高至6000新元；續簽從2028年1月1日起適用。

EP的核心邏輯是：公司有真實崗位，申請人擔任真實職務，公司支付符合要求的薪資，並能解釋業務、營收、團隊和崗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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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EP：不是特殊通道

市場上常說的自雇EP，通常指申請人先註冊一家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自己作為公司股東、董事或創始人，再由這家公司為自己申請EP，並以公司雇員身份在新加坡工作。 但自己開公司不會自動獲得EP，MOM仍會審核公司是否真實運營、業務模式是否合理，薪資是否符合EP要求，申請人的學歷、工作經驗和崗位是否匹配，公司是否有足夠經營和支付能力，以及申請是否符合COMPASS或其他評估條件。 

尤其要注意：創始人以自己公司申請EP時，公司本身需有真實運營能力；空殼公司加自雇薪資，MOM拒絕機率極高。若公司已有經營記錄，EP申請材料還可能涉及營業額等信息；MOM建議僱主遞交前先用Self-Assessment Tool初步判斷。

所以，註冊公司並給自己發工資，不等於一定能拿到EP。

EntrePass：面向創新和創業項目

EntrePass適用於希望在新加坡創辦並經營以下類型企業的外國人：由風險投資支持、擁有創新科技，或符合創業者、創新者、投資者條件的項目。

MOM規定，申請人需要已經成立或計劃成立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至少30%公司股份，公司屬於風險投資支持或擁有創新科技，同時還要滿足至少一項創業、融資、智慧財產權或科研合作條件。

符合條件的例子包括：過去或現在的企業完成至少10萬新元單輪融資；公司擁有能形成競爭優勢的註冊智慧財產權；與MOM認可的新加坡研究機構開展研究合作，例如A\*STAR下屬研究機構以及CREATE體系下的大學和機構；獲得新加坡政府認可或國際知名孵化器或加速器支持，例如Y-Combinator、MassChallenge等；申請人有可證明的創業或投資背景。

MOM明確列出，咖啡店、熟食中心、食閣，酒吧、夜店、卡拉OK，足底按摩、按摩院，針灸、中醫和草藥零售，人力中介，風水業務等，通常不符合EntrePass資格。

三種方式怎麼選？

適合考慮EP的人：已有真實運營的公司；崗位職責清晰；能支付符合要求的固定月薪；申請人有相應專業經驗；公司經營重點是商業運營，而非創新項目。

適合評估「自雇EP」的人：自己是公司創始人或股東；公司已有業務或明確經營計劃；需要親自參與公司管理；能接受EP審批依賴公司真實性和崗位合理性。

適合評估EntrePass的人：創業項目具有技術或創新屬性；有融資、智慧財產權或科研合作背景；準備在新加坡建立和發展創業企業；能滿足後續經營和續簽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