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撞婦拖行80米判監吊牌 車長辯事故「獨特」且「神秘」 上訴遭法官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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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10-1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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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撞倒過馬路的六旬婦，拖行逾80米，巴士車長卻全程毫不知情，早前被判坐牢和吊牌，他不滿裁決入稟高庭上訴，稱圍繞這起碰撞事故的情形「獨特」且「神秘」，也指其發生的機率「極低」，遭法官譴責說法「無用且自私」，駁回上訴。

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2年6月20日晚上約10時26分，地點在宏茂橋21街，美華中學附近的T字路口。

被告劉文宏（57歲）早前否認一項粗心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控狀。案件經審訊後，他於今年2月被裁定罪名成立，4月被判坐牢半年及吊銷各級駕駛執照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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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文宏。 

《新明日報》此前報道，案發當晚，被告駕駛易塔通巴士在宏茂橋1道左轉進入宏茂橋3道。

綠燈亮起時，被告左轉駛入路口，死者也剛好在「綠人」燈亮起時過馬路。

由於被告未注意路面情況，巴士左前方將死者撞倒並碾過。被告對此毫無察覺，繼續行駛，拖行死者約82.2米，直至宏茂橋3道與21街交界處，死者才從車底脫落。

被告對自己涉及撞人事故全程毫不知情，直到隔天凌晨接到公司電話通知後方才得知，隨後於凌晨3時35分被警方逮捕。

根據高庭判詞，被告因不滿裁決提出上訴，並在庭上辯稱圍繞這起碰撞事故的情形「獨特」且「神秘」，還指事故發生的機率「極低」。

高庭法官則指被告的說法是「無用且自私」的。死者在完全擁有通行權的情況下，走在人行道上被公交車撞擊，這一事實明確無誤，沒有任何獨特或神秘可言。所謂該碰撞事故發生機率「極低」的說法，同樣毫無事實根據。

## 法官：盲區是已知障礙 更應提高注意力



被告稱巴士結構存在盲區，自己轉彎前已採取了一切必要措施；法官則指出，盲區是已知障礙，被告更應提高注意力。

法官指出，根據巴士內部圖，坐在巴士駕駛座上的被告，視線確實會被左側A柱及左前門結構阻礙。不過，這些已知的盲區並非不可預見的障礙，被告更應該提高注意力，且有責任去採取動作克服這些視線遮擋。

車長本該通過移動身體來克服上述盲區，但車內監控顯示，被告當時並未這樣做。他僅在轉彎時，向前傾身了片刻，隨後便以連續動作完成轉彎，期間未再重新檢查盲區，也沒有停下。

被告聲稱當時根本不知道死者的存在，但法官指，這恰恰是因為被告沒有保持妥善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