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鼎因無牌執業被控觸犯律師專業法令,被判監禁三個月又一周。 (檔案照)
(新加坡訊)因在沒有律師執照情況下執業的林鼎,早前被判監三個月又一周,因沒有如期報到服刑,遭法庭發出逮捕令。
《新明日報》獨家揭發,林鼎潛逃到大馬新山,前天在當地一公寓被捕。該公寓一些單位被當成民宿出租。
《新明日報》周三報道,現任人民之聲黨秘書長與人民聯盟秘書長林鼎(61歲),當律師超過30年。他無牌執業,被控觸犯律師專業法令,原本被判監六周和罰款1000元;後因控方上訴得直,高庭於今年2月改判他監禁三個月又一周。
林鼎原本應該在本月3日中午12時到國家法院報到,並且入獄服刑。然而,他當天並未現身,法庭於是對他發出逮捕令。
《新明日報》接獲獨家爆料,指林鼎原來潛逃至大馬新山,甚至還入住當地一家公寓。
爆料者也指出,林鼎昨午5時許被大馬警方帶上警車離開。

爆料者稱,大馬警方昨天到公寓的民宿單位逮捕林鼎。 (讀者提供)
根據爆料者提供的現場照片,兩名警員抵達一所公寓樓下,警車車門則敞開著。據了解,林鼎當時已被上銬逮捕,然後被押上警車。
據《新明日報》了解,這次負責林鼎逮捕行動的是來自新山拉慶警局的警員。
記者撥電查證時,當地警員也向《新明日報》證實,警方前天的確逮捕一名叫「Lim Tean」的新加坡籍男子。
針對林鼎在新山落網,新加坡警方受詢時證實,林鼎是8月6日在新山被馬來西亞皇家警察逮捕。
發言人表示,由於林鼎因未按規定向法庭報到,因此遭法庭發出逮捕令。新加坡警方正與大馬警方密切合作,安排將他押返新加坡。
新加坡警察部隊也感謝大馬當局迅速提供協助。
一天只開門2次取外賣
據《新明日報》了解,林鼎一天只出門兩次取餐,深居簡出,疑似擔心他人認出。
據了解,該公寓民宿十分受獅城客歡迎,有不少來自新加坡的遊客都會選擇入住那裡。
另外,民宿周圍也有食閣,方便住戶用餐。
相信是為了避開可能被其他新加坡人認出,林鼎這幾日極少出門,也不出去用餐,反而是只叫外賣,每日兩次出門也只是為了取外賣。
儘管如此,在他被逮捕時,依然被現場的新加坡人認出。
男子助訂房取鑰匙
一名男子幫忙訂民宿單位,林鼎周二拎簡易行李入住。
據了解,林鼎入住的民宿是位於新山一帶的公寓,他所住的單位則處於中間樓層。
單位是由一名馬來男子在本周一(3日)所訂,該男子當天下午也抵達民宿取鑰匙。
《新明日報》獲悉,林鼎則是在隔天星期二(4)日抵達,並只帶了簡易行李,後由男子帶上樓。
兩人原本於周五退房,不過林鼎在前天下午便被逮捕。
反鎖單位2小時
大馬警員帶著逮捕令上門逮人,林鼎將自己反鎖屋內2小時。
據《新明日報》了解,前天下午2時許,大馬警方帶著逮捕令到林鼎所住的民宿單位抓人。
不過過程並不順利,林鼎非但不開門,還將自己鎖在屋內,雙方僵持了2小時。
期間,警員陸續對著大門呼叫林鼎的名字,但他怎樣都不開門,因此也驚動到一些公寓居民。
警叫屋主上門開鎖
屋主被警方叫上來開鎖,林鼎被指承認沒有護照。
由於2小時都不得其門而入,大馬警方最後通過公寓的管理層聯繫單位屋主,並請屋主到場開門,才順利進入單位。
屋主在開鎖後,警方進入單位便要求林鼎出示護照。
林鼎全程用英語與大馬警方交談,但卻拿不出護照,他隨後被銬上手銬帶下樓,押進警車。
據了解,他被捕時身穿紅色上衣黑色長褲,頭髮凌亂不堪,神情憔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