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瘋狂!8名司機開重型車超速被捕,警方警告:絕不姑息!

2026/06/29   •   1閱
8名重型車輛司機因違規超速及未安裝限速器將被起訴!本文為您詳細解析新加坡交通警察局的最新嚴打行動,揭秘超速罪行的法律後果、最高罰金及監禁處罰。同時提醒卡車車主關注限速器安裝的法定截止日期,避免被禁止上路或無法更新路稅。為了道路安全,請立即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共同營造安全駕駛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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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年齡在32歲至53歲之間的司機,將於2026年6月30日在法庭受審。他們被指控在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間犯有超速罪行。這些司機駕駛的重型車輛未安裝限速器,且被發現超過了規定的限速。

具體案件詳情如下:

2025年12月9日,一名43歲男子在 Ayer Rajah 高速公路向 Marina Coastal 高速公路方向行駛,巴士時速達81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2月11日,一名39歲男子在 Pan Island 高速公路向 East Coast Parkway 方向行駛,巴士時速達74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3月11日,一名41歲男子在 Bartley Road East 向 Bartley Road 方向行駛,牽引車時速達65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5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3月22日,一名35歲男子在 Pan Island 高速公路向 Tuas 方向行駛,卡車時速達78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3月22日,一名32歲男子在 Bukit Timah 高速公路向 Woodlands 方向行駛,巴士時速達76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3月23日,一名45歲男子在 Tampines 高速公路向 Pan Island 高速公路方向行駛,巴士時速達76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3月24日,一名53歲男子在 Kranji 高速公路向 Bukit Timah 高速公路方向行駛,卡車時速達75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2026年3月29日,一名41歲男子在 Pan Island 高速公路向 East Coast Parkway 方向行駛,卡車時速達73公里/小時,超過了該車60公里/小時的限速。

這8名司機將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3(4)條及第63(1)條被起訴。交通警察局表示,絕不姑息超速或超過規定限速的行為,尤其是駕駛重型車輛的司機,因為這類車輛在發生事故時會造成巨大的破壞和傷害。根據該法第63(4)條,超速罪行最高可被處以1,000新加坡元罰款、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若第二次或再次被定罪,罰款最高可達2,000新加坡元,監禁最高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違規者還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超速一直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當司機超速時,不僅讓自己處於危險之中,而且在發生事故時,會顯著增加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嚴重受傷或死亡機率。為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司機應嚴格遵守道路和車輛的限速規定。

根據現行法律,最大載重(MLW)超過12,000公斤的重型車輛必須安裝運行正常的限速器。被發現超過規定限速的重型車輛將被要求接受檢查,以驗證其限速器是否正常工作。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87(3)條,未能提供車輛接受檢查屬於違法行為,最高可被處以1,000新加坡元罰款、最高三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為了提高道路安全,最大載重在3,501公斤至12,000公斤之間的卡車必須在附件 A 所示的法定截止日期前安裝限速器。這些設備可確保卡車的最高時速被限制在60公里/小時。交通警察局將嚴格執行限速器制度,未安裝限速器的卡車車主可能面臨起訴。此外,不合規的卡車將被禁止上路,且無法更新路稅。鑒於截止日期臨近,相關公司和卡車車主必須立即通過新加坡警察部隊網站列出的授權代理商安排安裝,否則將面臨處罰。

隨著卡車限速器的逐步實施,鼓勵司機在路上遇到行駛較慢的車輛時保持耐心和禮貌。限速卡車有助於提升整體道路安全,通過大家的理解與配合,共同營造一個更文明、更安全的駕駛環境。

附件 A

新限速器要求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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