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歲都不放過！ 音樂人與「侄女」音樂室里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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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05-2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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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帶12歲女生到音樂室里胡搞。（檔案示範照）

（新加坡29日訊）12歲女生離家出走，母親連同男友找女兒，最後發現女兒在「准小叔」的音樂室里與他胡搞脖子留吻痕，男友大義滅親報警捉弟！

現年39歲的被告是一名兼職音樂人，受害人如今已16歲，案發時僅12歲。

被告面對一項性侵和兩項強姦控狀，指他在2015年9月22日至23日期間，性侵和與14歲以下者進行性交以外的性行為。

為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分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據案情，被告是離婚漢，育有3名孩子，由於少女的母親與被告的哥哥交往多年，女生因此從7歲時就認識被告，母親有時也會帶她去被告家。

2015年中，被告和女生越走越近，時常會通過電話聊天，但母親不知情。9月21日，女生離家出走，母親發現她在文慶一帶後，立即報警尋人。

母親之後連同男友和被告找到女生，女生私下告訴被告，她不想和母親回家。

被告因此表示他肚子餓了，想到麥當勞吃宵夜，而女生這時也稱自己肚子餓，母親於是讓她跟被告一起吃快餐。怎料，母親和男友到快餐店時卻不見兩人蹤影，也無法聯繫被告。

警方隔天下午在武吉甘柏一帶找到兩人並通知女生的母親，母親要求警員把女兒帶回來。

被告之後通過電話叫女生母親放心，稱一定會安全把女生帶回家。由於母親視被告為「准小叔」，因此叫警方讓他們離開。然而，母親回家後卻一直等不到女兒，隔天再次報警。

母親的男友最後發現兩人在被告的音樂室里喝酒，女生的脖子出現吻痕，決定大義滅親，報警捉弟弟。被告昨早認罪後，被判坐牢10年和打鞭6下。

Post in: 中國報 Johor China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