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追回逾30萬令吉本錢 女子多次上門哭鬧 鄰居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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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6-28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8日訊）女子稱與人合資做生意，2年內痛失十幾萬新元，多次到對方家追討血汗錢，大吵大鬧還鬧跳樓。

《新明日報》接獲消息， 過去一個月來，有名女子多次到實龍崗路上段第365B座組屋13樓的一戶單位外大鬧，敲門、踹門、大喊大叫，甚至鬧跳樓，頻頻驚動警方到場調解；昨日（27日）下午3時許，女子再次出現，引起附近居民關注，有人因覺得受干擾而報警。

記者聯繫這名女子林小姐（31歲），她承認自己多次上門大鬧，稱是因為與屋主合夥做生意，拿不回血汗錢，才逼於無奈出此下策。

她透露，與合伙人在2018年年底，通過朋友介紹認識，相識三四個月後，對方開始邀她一起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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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press.com.my/wp-content/uploads/2020/06/200629CMKfb58b-200628sm3-Bussiness-Dispute.jpg)林小姐與合伙人鬧商業糾紛，上門追討血汗錢。

「他先介紹我合租一棟4層樓洋房，再分租出去賺錢，說每月一人可賺一兩千元。當時，我就拿出了2萬新元（約6萬令吉）投資。」

她說，對方去年初再邀自己一起做網購平台的物流生意，要求她投入9萬新元（約27萬令吉），獲取30%公司股份；林小姐在2019年2月24日開始，先轉了2萬元給對方，之後7個月再陸續轉帳，共投入約8萬6000元（約26萬5000令吉）。

「他每個月會分紅給我，後來又要我再投資9萬元到另一網購平台的生意，並承諾給我50%股份。前後投資了超過21萬元，分紅拿回近9萬。」

「我經友人提點，發現對方出示的文件與事實不符，說辭有出入，才向對方表明要退股、退錢。對方本來說好2月還我錢，讓我退出，可1月開始以各種理由推託。至今我還有至少12萬元在他那裡。」

她說，投入的資金都是血汗錢，也向友人借錢投資，如果金額不多，她也不會上門鬧，吵到無辜的鄰居。

警方受詢時證實， 周六下午2時53分接獲通報後趕往現場， 已建議當事人採取法律追訴權（legalrecourse）。

## **坦言想賺快錢

如今悔不當初**



林小姐說，當初小心行事，將資金分批投入，沒想到還是虧損。

她自認想賺快錢，才聽信對方的說法，如今悔不當初。

「他跟我說很容易賺錢，賺得快、也賺得多，我野心也比較大，才會上當，如今真的很心痛、很後悔。」

## **合伙人：做生意本來有風險**



針對指責，合伙人稱做生意本就有風險，如今生意虧損，都無法彌補。

34歲的合伙人丹尼爾受訪時稱，前年開始與林小姐合作做生意都有凈利，也多次分紅給對方，但受疫情影響，兩人合作的物流生意大跌，至今年2月，公司倒閉。

他說， 變賣資產後，公司仍有14萬新元（約42萬令吉）的債務，自己與另一位合伙人都自掏腰包還了近7萬元（21萬令吉）。

「做生意本來就有風險，我解釋她都不聽，對她來說，做生意只能賺不能賠。」

他說，早在阻斷措施第二階段解封前，對方已上門騷擾他，6月開始更加頻繁，他只好報警。

「四五月時，她會訂餐不付錢送到我們家，再讓送餐員跟我們要錢，行為像阿窿一樣，我接下來會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