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註冊公司注意啦!實際控制人信息登記要在7月報至當地政府

2020年07月31日   •   5643次閱讀

何為實際控制人登記冊?

2017年3月31日生效,由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作為新法律引進的登記冊。該登記冊旨在幫助企業追蹤受益所有權的資料,讓企業實體的控制權和所有權更加透明。

鑒於疫情的影響,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原本宣布從5月份起推行,推遲到了2020年的7月。新加坡的公司、外國公司新加坡分公司及有限合夥企業(除非得到豁免)要求以實際控制人(Registrable Controllers)的形式保存實益擁有權信息,還需要電子上傳給ACRA保存。

實際控制人登記冊要點:

實際控制人的登記冊必須存放於指定地點,例如公司/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註冊辦事處或是註冊備案代理人的註冊辦事處。寄存器可以紙質或電子格式進行保存。控制人登記冊僅由公司實體保存,且不會向大眾公開。

目的是為了讓新加坡公司實體企業的所有權和控制更加透明,並減少為非法目的濫用公司實體的機會。並推動新加坡持續保持其作為一個可信賴的金融中心的良好聲譽。

新加坡的公共機構(例如執法機構)可以瀏覽向ACRA提交的需保存可登記控制人名冊(RORC)資料。但是公眾沒有辦法瀏覽RORC資料或購買任何有關的內容記錄。

目前新加坡上市公司和金融機構不受該新規定的任何約束,是因為已經依據新加坡《證券和期貨法》遵守相關披露要求。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作為監管機構,將有權訪問新加坡金融機構的控制人信息。

如何準備實際控制者登記冊:

首先,您必須確認公司的控制者,並以向公司知道/有合理理由相信是控制者/知道控制者的身份/可能擁有相關資料的人士發出通知的方式來獲取控制者的資料。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通知、記錄其詳情及向可能已被披露為潛在控制者的其他單位發出進一步通知。如果有關通知的接收者沒有回覆或是提供不正確的資料,公司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注意:如有違反《控制人登記冊》有關職責的公司,以及任何違約的公司法定成員,均可被處以最高5,000新幣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