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榴槤攤販承諾「包吃」 竟是：打開包在盒子給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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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8-0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日訊）無罩男凌晨時分疑用鐵錘刮車指攤販承諾「包吃」，兩女郎花22元（66令吉）買榴槤，吃了後卻發現又生澀又沒味道，氣得回去理論，結果攤販竟改口說：「是打開包在盒子給你吃」。

這起榴槤糾紛日前發生，地點是牛車水一帶的一個榴槤攤。

吳小姐（34歲，銷售員）受訪時表示，她與友人在事發當晚9時許到該處買榴槤，每公斤15元（45令吉），攤販當時告知，讓他們挑選的話，榴槤可「包吃」。

「他說如果我們自己挑的話就沒『包吃』，我們於是同意讓他選，他選了一粒一公斤多的榴槤，總共22元。我們付了錢就到旁邊的食閣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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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車水攤販被指售賣的榴槤沒有味道，並稱包吃的意思是 「包開給你吃。」 

怎料她與友人覺得該榴槤不僅沒味道，口感還有點硬且生澀，便決定返回攤位告知，結果攤販不僅稱榴槤沒問題，還叫其他顧客評理，說22元的榴槤就是這種品質，讓她們倍感侮辱。

「他還拿刀拍了拍吃剩的榴槤，說沒有不熟，完全沒問題，我們提醒他承諾『包吃』時，他卻說『包吃』的意思是包開給我們吃，並非可以換的意思，根本是在騙人。」

她氣極說，雖然22元的榴槤對確實便宜，但也是花錢買的，若是5元、10元一粒的話，或許還能接受這樣的品質。

由於吵不過不講理的攤販，她們便丟下榴槤，怒氣沖沖地離開。

「攤販不僅沒退款，也沒道歉，根本不覺得自己有問題，我們離開時留下了榴槤，他就把榴槤收到一旁，而且整個過程中，攤販是完全沒戴口罩的。

## 榴槤攤負責人

願賠女郎損失



榴槤攤負責人承認疏忽，願意賠償女郎的損失。

《新明日報》記者日前走訪涉事的榴槤攤，負責人郭先生解釋，接待兩名女郎的同事剛做不久，可能怕浪費榴槤，才那麼應對。

他澄清，「包吃」就是要包顧客滿意，因此若榴槤不熟，顧客是可以當場換的。

郭先生說，他們在這一帶經營了10多年，首次接到投訴，但他承認是他們的疏忽，願意賠償女郎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