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街隨機砍人 狂漢判監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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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當街隨機砍人 狂漢判監兩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68/16687340.avif?1620901381)





狂漢光天化日下在蔡厝港持刀隨機砍傷女郎一案下判，法官表示，儘管被告有精神問題，但不能免於牢獄之災，判他坐牢兩年。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9月29日約中午12時02分，地點在蔡厝港3道第409座組屋樓下的露天停車場。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23歲的被告梁宏偉（譯音）在案發當天已經3天沒吃藥，他為了疏解壓力，決定要做點事傷害他人，就到廚房拿了一把17公分長的刀子，之後到案發現場附近，朝一名27歲女郎猛砍，導致後者四肢、頭和背被割傷，邊逃邊大喊求救。

女郎最終被休班警曹和兩名客工挺身相救，而被告也因此牴觸一項用刀子蓄意傷人的控狀，日前認罪。

庭上曾揭露被告有精神失常病例，或患上精神分裂症。控方求法官判被告3到5年的監禁，不過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表示，被告的過激行為是精神問題導致，要求更新被告的精神報告。

法官參考被告的精神報告後表示，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顯示被告的精神問題導致了他的激進行為，但即便如此，仍無法赦免被告免於牢獄之災。

法官提到，被告曾在當兵時受到刺激，進而故意泄憤，攻擊陌生人，導致受害人多處受傷，兩周無法走路，時常做噩夢，事後也不敢再去事發地。

法官也希望被告出獄後能去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他的父母也應多關心被告，避免他重犯，最終判他坐牢兩年。

被告前日（5月12日）通過影像系統表示，並非有意傷人。他的代表律師也表示，被告想找機會和受害人道歉。

律師指出，被告遭還押後不久就已經意識到錯誤，他會繼續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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