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鋪職員偷金飾 做假帳 換來坐牢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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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22
Source: 獅城新聞

聲稱在網上受騙，當鋪女職員兩個月內偷走當鋪內25件金飾，交給朋友幫忙拿到別處典當，導致公司損失超過13萬元（約39萬令吉）。女職員前日認罪，被判坐牢24個月。

現年33歲的王霏婉（譯音）來自大馬，2018年10月開始在位於勿洛北的盛興當鋪工作，去年8月28日遭停職。

她共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一項失信罪和兩項偽造帳目的罪狀，前日認下其中兩項，另一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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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盛興當工作的王霏婉，因失信當鋪25件金飾，導致公司損失超過13萬元（約39萬令吉），前日被判坐牢24個月。（海峽時報） 

去年8月26日至28日之間，當鋪執行董事到被告工作的當鋪審查，發現共有四條金項鍊以及多個顧客典當的物件遺失，報警處理。

調查揭露，被告在去年6月21日至8月25日之間，每隔一兩天就偷走一兩件金飾，包括金條、金手鍊、金項鍊、金腳鏈等，並請朋友幫忙拿到別處典當，拿到錢後再存進她的銀行戶頭。

為了避免公司起疑，被告還做假帳，製造被她失信的金飾仍在當鋪的假象。

被告的行為導致公司蒙受13萬6398元的損失，其中包括花了10萬餘元將她當掉的金飾、金條贖回。

主控官指出，被告至今只做出1萬6000元的賠償。被告庭上說，自己在網上受騙，存款都已經被網絡騙子騙光了，沒錢再做任何賠償。

## 女職員懇求輕判



女職員稱曾幫公司捉到搶劫犯，希望能將功抵過，懇求法官輕判。

主控官指被告預謀幹案，背叛公司對她的信任，利用自己在公司的職位及她對公司運作了解來掩蓋罪行，還讓朋友幫忙將失信的物件拿去典當，因此必須嚴懲以達阻嚇作用。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庭上稱自己曾為公司捉到一名搶劫犯，公司當時才沒有任何的損失，希望可用這點將功抵過。

此外，被告稱自己是網絡詐騙案的受害人，自己的積蓄都已被騙光，雖然想要給公司做出賠償，但也心有餘而力不足。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24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