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神像 擲聖杯 OK！ 華男認罪 下場不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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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7-15
Source: 獅城新聞

稱見工業區的兩尊神像很美，所以「帶」回家，送餐員前天在年邁祖父母的陪同下出庭認罪。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偷竊案發生於2019年9月21日下午3時11分，地點是兀蘭工業園E第38座大樓的停車場。

送餐員林家欽（26歲，譯音）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偷竊、失信、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他昨日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根據案情，大樓經理在2019年1月將兩尊神像放置在停車場管理層辦公室外的神台，供員工拜拜。

9月23日早上9時許，大樓租戶通知經理兩尊神像不見，後者調閱電眼發現，一名身穿送餐員制服的男子靠近神台後，將兩尊神像放入送餐包，接著就騎腳踏車離開。經理過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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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家欽將神像放入送餐包後，騎腳踏車離開現場。（檔案照） 

案情披露，被告偷神像的視頻在網上瘋傳引熱議，被告也在送餐員的群組中看到了，於是在25日到警局自首，並在同一天將神像歸還。

被告承認視頻中人就是他，他稱是見兩尊神像很美，所以起了偷竊的念頭。兩尊神像共價值1888元（約6000令吉）。

被告昨日在祖父母的陪同下出庭認罪，法官判他坐牢4個月以及罰款2500元（約7940令吉）。

在2019年9月刊登了相關新聞後，被告當時主動聯繫《新明日報》澄清，稱這是誤會一場。

他說，當日送餐後，發現神台上的大二爺伯看起來很「黑」，有些骯髒，以為無人供奉，才決定帶回家照料。

「我很清楚神像不能隨意拿走，所以我擲了聖杯，取得神明的同意讓我帶祂回家，否則我現在能相安無事嗎？」

## 燒傷女友人



被告也曾拿打火機燒女友人的手。

2020年3月20日晚上，被告和女友在女友人位於德惠巷的住家起爭執。

女友懷疑女友人對被告心生情愫，於是抓住對方的手，叫被告拿打火機燒她手。女友人痛得尖叫，被告和女友事後叮囑女友人不許報警。

女友人原以為幾天後就會好，豈料傷口越來越痛，數日後到綜合診療所看醫生，過後轉到黃廷方綜合醫院入院診治。她拿了14天的病假。

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被告低智商，智商介於50到80之間，當時是按照女友的指示犯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