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結婚當天到新郎家縱火 男子坐牢六個月

示意圖。(圖:iStock)
得知前女友將和他人結婚,一名男子控制不住心中怒火和妒忌,深夜到準新郎家縱火,昨天(9日)被判坐牢六個月。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0歲的被告Surenthiran Sugumaran面對一項惡作劇縱火控狀,另外還一項非法禁錮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被告已在今年10月對兩項控狀認罪,法官昨天下判。
案情顯示,事發於今年3月,被告通過社交平台Instagram發現,前女友將在隔天嫁給另一名男子。
出於憤怒和妒忌,被告策劃在婚禮開始前,將準新郎的住家大門反鎖起來,然後放火燒。
3月12日凌晨,被告將汽油裝入空瓶內,並換上黑色連帽衫和長褲,前往受害者在裕廊西的住家。為避免被閉路電視拍到,被告特意用連帽衫將臉遮起來,搭電梯到12樓,接著再爬樓梯上到13樓。
被告用鎖頭將受害者的大門鎖上後,就將汽油倒在單位外的鞋架上,然後放火。他之後走下樓,搭電梯回到一樓,在騎車回家前,將打火機扔進草叢裡。
這起縱火事件共導致六雙鞋子和一雙拖鞋被燒毀,損失金額大約410元。
法官:或對住戶造成危險 罪行嚴重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所犯下的罪行嚴重,以往類似的案例,被告都會被判較長的刑期。
「這起案件不會有什麼不同。一個原因是,這類行為對於單位內的住戶來說,有非常潛在的危險。」
此外,法官也考慮到被告是經過策劃後進行犯罪,因此最後判他坐牢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