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1.1新政】屋契回購計劃 即日起擴大至所有組屋房型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o3PB
Published: 2019-01-0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DB）發布公告，屋契回購計劃即日起擴大至所有屋型。除了賣屋契所得，加入該計劃的五房式或更大組屋的每戶家庭還將獲得多達5000元現金花紅。**

政府於2009年3月推出屋契回購計劃，讓年長組屋屋主選擇將部分屋契賣回給建屋局，並依據最年輕屋主的年齡選擇要保留多少年屋契。賣屋契所得會用來填補屋主的公積金退休戶頭，提供年長者另一擁屋套現選擇。該計劃推出至今已進行幾次調整。

該計劃之前限四房式或更小組屋年長屋主加入。

根據公告，如果五房式或更大組屋的家庭用來填補公積金的款額達至少6萬元，可獲5000元現金花紅。若填補額不足6萬元，為公積金每填補12元就能按比例（pro-rated）獲得1元花紅。

該局指出，其他加入計劃須符合的條件保持不變，包括所有屋主年齡須是65歲及以上、每月家庭收入為1萬2000元或以下、至少有20年屋契賣給建屋局等。

此外，選擇加入計劃者也要注意屋契可賣幾年及須保留的屋契年數。目前年齡介於65歲至69歲的屋主須保留至少30年屋契；70歲至74歲屋主須保留至少25年；75歲至79歲須保留至少20年；80歲及以上則須保留至少15年。

建屋局也說，如果加入屋契回購計劃者是唯一屋主，這名屋主必須用賣屋契所得將公積金退休戶頭填補至屋主年齡所須達到的全額存款（Full Retirement Sum）額。

如果組屋名下有兩名或以上的屋主，每名屋主必須用賣屋契所得填補公積金退休戶頭至各自年齡所須達到的基本存款（Basic Retirement Sum）額。

加入屋契回購計劃條件 

所有屋主須是65歲及以上

至少一名屋主須是新加坡公民

每月家庭收入為1萬2000元或以下

屋主不同時擁有第二個房地產

所有屋主必須住在組屋單位內至少五年

至少有20年屋契賣給建屋局

（信息來源：新加坡H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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