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將大麻偷放妻車內　男子圖栽贓不成反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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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2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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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涉嫌在新加坡北岸通道第408C組屋底層停車場犯案，涉案馬賽地轎車停放在該處。

（新加坡訊）37歲男子涉偽造證據，將約216克的大麻放入妻子停放在組屋停車場的車子內，意圖栽贓，結果被控上法庭。

被告是新加坡男子陳祥龍，昨早透過視訊在新加坡國家法院面控。

被告面對一項偽造證據以及一項擁毒控狀。根據控狀，他涉嫌在去年10月17日清晨5時40分左右，在新加坡榜鵝一帶的北岸通道第408C組屋底層停車場犯案。

被告被指將216.17公克的大麻放在一名女子何艷英的車子。女子的車子當時停在底層一樓的停車場。控狀指，被告是為了讓警方懷疑女子擁毒才這麼做。

被告並沒有成功栽贓。控狀指，216.17公克的大麻其實屬於被告。法庭記錄也顯示，被告從10月18日起就被還押至今，顯示當局很快就將被告逮捕。

根據新加坡法律，偽造證據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至少7年。另外，持有的大麻若少於330克，可面對最長10年監禁或最高2萬元罰款。

案件目前定在本月30日進行審前會議。 

根據新加坡婚姻註冊局的記錄，何艷英是被告的妻子。案發時，被告與妻子結婚不到3年。

根據婚姻記錄，被告與妻子是於2021年2月結婚。控狀並未揭露被告為何栽贓妻子。

依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記錄，被告在2019年3月創辦一家公司，販售遊戲軟體和應用程式。

該公司有另外兩位合伙人。他們在2019年4月退出公司。約一年後，公司於2020年6月結業。

《新明日報》記者昨日造訪事發地點時，發現被告妻子所開的是一輛C級黑色馬賽地。車子內裝有行車記錄器。（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