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障女被當「奴隸」虐待險喪命 警方：她能生還屬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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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14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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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調查這起案件的前特別調查組調查員李添發副警監（現任有組織罪案調查組組長）。（圖：陸佳麗）

一名智障女子離家出走後投靠同學一家，卻被這家人當奴隸使喚。他們一家還往女子身上倒熱油、虐待並禁錮她，導致她遍體鱗傷，險些喪命。 所幸，女子奇蹟般活了下來，揭發施暴者罪行。 

智障女輕信小學同學一家，離家投靠他們，卻遭這家人當奴隸般使喚。她除了被倒熱油，拴在廁所，被禁錮外，這家人還逼她吃有尿液的粿條，將她虐待至遍體鱗傷，傷口潰爛流膿，送院時奄奄一息。警方調查員受訪時揭露，醫生曾說她熬不過一周，最後當時27歲的受害者卻奇蹟般生還，揭發施暴者惡行。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6年中到2018年之間，前後約有一年半之久。案情顯示，受害者和被告的小兒子是同學，偶爾會暫住在他們家，原本和他們一家關係良好。單純的受害者認為他們一家人都十分友善，不僅相信他們，還把他們視為家人。因此她在2016年離家出走時，決定投靠他們，不料對方早就算計要把她當奴隸般使喚。

她投靠對方不到一年就被指勾搭同學的姐夫和為對方口交，從此就是她噩夢的開始。他們一家六口輪流虐待她，向她潑熱油，不許她大小解；除了弄傷她腳趾、耳朵和眼睛，還用鐵鏈把她拴在馬桶旁等，直到她不堪折磨幾乎死去，才將她送院。這一家人卻謊稱，她在入院前兩周才負傷上門求助，且拒絕報警。

事發時才27歲的受害者已經歷了一年多的折磨，被送到中央醫院時，由於被油燙傷的傷勢嚴重，需要被轉到燒傷部門治療。案件也交由負責警方特別調查組調查組徹查。

這個團隊由十名警員組成，主要負責調查命案，團隊的一員是目前的有組織罪案調查組組長李添發副警監。他回憶起這起案件時仍記憶猶新。

李添發副警監接受《8視界新聞網》訪問時說，受害者入院後，醫生曾告訴他和組員，她傷口化膿潰爛，導致敗血病，可能熬不過周末。

「當時受害者傷勢太重，完全無法說話。我們立即將涉案的六人扣押在警署進行問話，雖然他們早已串通，對好口供，稱受害者是負傷上門的，但口供中有出入，其中一人說出被告Haslinda曾掌摑受害者，這時我們才開始往這個方面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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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Haslinda Ismail。（圖：Nadhirah Mansor / TODAY） 

受害者最初只能點頭 動手指示意 

李添發副警監指出，小組處理的案件當中，多數的受害者送院後不治，如果確立意圖，被告都可能被控蓄意殺人，因此當醫生在一周後告訴警方，受害者活了下來，他和同事們特別慶幸。

「雖然她倖存下來，但由於傷勢嚴重，全身包括頭部都被紗布包紮起來，根本不能說話，更不可能錄口供。」

儘管如此，調查人員依然分秒必爭，在照顧到受害者的情緒和狀況的同時，也拿了嫌犯的照片給她認。

「當時我們擔心勾起她的痛苦回憶，她會陷入抑鬱，所以非常謹慎，而她也只能點頭、搖頭或動一下手指示意。當我們讓她看被告一家人的照片時，她頭點得特別猛烈。」

李副警監描述道，由於受害者無法言語，很多事發日期等細節最初都無法確定，因此團隊調閱了事發組屋附近的多個警方電眼畫面，尋找蛛絲馬跡。他也指出，如果受害者最後不治，無法指出自己是幾時，遭遇怎樣的虐待，可能會影響警方所能確立和提控的罪行。因此她能奇蹟般活了下來，不只將施暴者繩之於法，也為自己討了個公道。

警方花了九個月 幾乎天天給她錄口供 

李副警監說，可能因為受害者當時才27歲，還年輕，康復情況良好，三月後就出院了。但是，由於受虐過程長達一年半，她對事發經過的時間點已經記不得，只能靠特定事件或假日追述，所以他幾乎天天得去給她錄口供，過程長達九個月。

「我們也得預備如果六名被告不肯認罪，要進行審訊，得幫受害者做好準備出庭供證。」

他坦言，長時間相處下來發現受害者真的很單純，對施暴者一家並沒有過多的怨恨，並且依然容易相信他人，導致她經常遭人利用。

「我就像是他哥哥一樣，會告訴她自己要小心，以免被人利用。」

他說，受害者現在已34歲，雖然已經康復，能工作、談戀愛，重獲新生，但是她的耳朵、牙齒和眼睛所蒙受的傷害卻是永久的，醫護人員曾提議為她進行修復手術，但可能因為她已經經歷了植皮等手術，不想再動刀，所以拒絕了。

他也發現，經過這起事件後，受害者和家人尤其是她媽媽的關係變得更好了。

為什麼她當時不直接離開虐待者？ 

李副警監指出，或許很多人心中有個疑問，一個27歲的成人長期受到虐待，為什麼她不離開這個組屋單位？

「就是因為她太天真了，即使經歷了這些折磨，最初還是把施暴者視為家人，認為是自己尿濕褲子等等的錯，才會遭受懲罰。醫生為她進行心理評估後發現，因為她的智商較低，根本不懂得分辨好壞、對錯。」

這起案件歷經數年審理後，六名被告都被判坐牢，最後一名被告73歲的Hasmah Sulong在上個月因嚴重傷害受害者，以及用手指戳傷受害者眼睛等罪名，被判罪成，坐牢17年又10個月。其他被告的刑罰介於三周到八年半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