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在獅城各處無證操作無人機 公司和男子被控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e2PLv
Published: 2024-09-05
Source: 獅城新聞

![涉在獅城各處無證操作無人機 公司和男子被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0/17504321.avif?0)





洪鵬文涉嫌操作無人機的地點包括烏節路、大巴窯1巷、安谷巷、安徒生路、臨谷坪、榜鵝通道和高文路等。（早報網檔案照） 

（新加坡訊）涉嫌在沒有獲得當局批准的情況下，多次在新加坡多處操作無人機，一家視頻製作公司與一名32歲男子被控上法庭。

《聯合早報》報道，昨日被控的公司總共面對30項牴觸航空條例的控狀。

控狀顯示，上述公司涉嫌於2023年8月4日至2024年3月6日期間，15次在沒有業者准證和活動准證的情況下執行工作任務，在不同地點操作重量約249克的無人機。這些地點包括丹戎加東路、吉寶灣通道、伊萊雅路、淡濱尼10道和錫安路等。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的資料，這家被控的公司於2021年3月成立，業務是製作與房地產相關的視頻與廣告。

32歲男子洪鵬文（譯音）也於同日被控，他共面對57項牴觸航空條例的控狀。控狀指他於2020年11月12日至2023年10月27日期間，19次在沒有業者准證、活動准證和飛行執照的情況下，在工作時操作重量約249克的無人機。

洪鵬文涉嫌操作無人機的地點包括烏節路、大巴窯1巷、安谷巷、安徒生路、臨谷坪、榜鵝通道和高文路等。

兩起案件皆展期至10月16日讓公司和洪鵬文認罪。

根據航空條例，在工作中操作任何無人機前必須獲取業者准證和活動准證，違例者可面對不超過5萬元罰款，或最長監禁2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不超過10萬元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