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停車糾紛長達一年屢次投擲石塊與玻璃瓶砸鄰車，新加坡男子被判監禁一周並罰款7500新元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e2Xqg
Published: 2026-02-24
Source: 獅城新聞

![因停車糾紛長達一年屢次投擲石塊與玻璃瓶砸鄰車，新加坡男子被判監禁一周並罰款7500新元](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0/17809519.avif?0)





新加坡訊：周二（2月24日），一名因在實龍崗獨立式住宅區長達一年的停車糾紛中，多次向鄰居汽車投擲石塊與玻璃瓶的43歲新加坡男子謝金龍（Seah Chin Leong），被判處監禁一周，並處以7500新元（約合5920美元）罰款。

本月早些時候，謝金龍已對四項指控認罪，包括破壞財物、鬥毆及使用侮辱性語言，另有十四項其他指控在量刑時一併考慮。

事件起因於謝金龍與鄰居因停車位置產生衝突。2024年8月1日凌晨3點左右，當鄰居將車停在他家門前時，兩人爆發爭執。同年11月5日凌晨，謝金龍更從家中向停在路邊的鄰居車輛投擲兩瓶玻璃瓶，其中一瓶擊中車尾，維修費用高達894新元。

2024年聖誕節凌晨兩點後，謝金龍再次向鄰居車輛投擲石塊，引發多起警方報案。2025年2月22日凌晨3點半，他在自家門前公共道路上焚燒紙錢，火光逼近鄰居車輛。鄰居家人從屋內用園藝噴霧器潑水滅火，雙方再度爆發口角。謝金龍更以金屬棍猛擊鄰居大門，預計更換門框費用在1000至2000新元之間。

鄰居隨後對謝金龍提起民事訴訟，最終達成和解，謝支付約3400新元賠償金，並主動出售房屋以避免進一步衝突。

然而，法官亞當·納科達（Adam Nakhoda）指出，儘管謝金龍已搬離，但其在售屋至實際遷出的一年期間仍持續違法，因此該行為不能視為減刑因素。法官強調：「若當時能冷靜處理，接受停車位為公共共享資源的事實，他本可避免今日的困境。」

法官進一步指出，在新加坡高密度住宅環境下，鄰里摩擦不可避免，但不應以破壞人身或財產的方式解決。「焚燒紙錢本是傳統習俗，但為何偏偏選在鄰居車旁？這本身就是一種微侵略行為。」法官駁回了「受挑釁」的辯護理由，認為謝金龍的行為具有持續性與累積性，構成加重情節。

法官還指出，謝金龍所涉罪名中，破壞財物最高可判兩年監禁，鬥毆最高可判一年監禁並罰款5000新元，使用侮辱性語言則最高可判六個月監禁及5000新元罰款。最終，法官決定判處其一周監禁與7500新元罰金，並允許其刑期延至三月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