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速撞飛藥劑師後逃逸   公司董事車送修圖毀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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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20
Source: 獅城新聞

![超速撞飛藥劑師後逃逸   公司董事車送修圖毀證](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5/17559630.avif?0)





被告許州華。（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一名公司董事超速行駛，撞飛藥劑師導致擋風鏡碎裂仍不停車，事後還送車廠維修，試圖毀滅證據，被判坐牢1年，吊銷各類駕駛執照8年。

《新明日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在2022年10月29日午夜12時，被告許州華（37歲）事發時開車朝往新加坡絲絲街的漆街，但在直落亞逸街的交界處撞飛一名26歲男子黃民友，導致對方事後重傷死亡。

案發時，被告是室內設計公司的董事，死者則是當地幼婦醫院的藥劑師。

被告共面對5項包括牴觸公共運輸法令、妨礙司法公正的控狀，他前天承認其中3項，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案發時載著友人開往當地豪利大廈一帶的酒吧，途徑上述地點時，死者突然從第5車道朝第1車道的方向跑著橫穿馬路；當時交通燈並不允許行人過馬路。

被告在接近交通燈路口時沒留意前方路況，也未放慢車速，但在撞上死者前曾嘗試剎車。

死者最終被撞至拋飛，倒在第1條車道，滾到路堤，躺在血泊。被告事後並未停車。

醫療人員到場後發現死者奄奄一息，頭部有明顯創傷。他被送院，但多次心臟驟停，急救不果，於當天凌晨3時30分宣告身亡。

死者死因為致腦損傷，傷勢和交通意外吻合，也測出車禍前曾飲酒。

根據法證報告，被告案發時的車速介於每小時70公里到97公里，而該路段時速限制為每小時50公里。

被告事後把車停在新加坡市建局中心，乘搭電召車到朋友家，再到另一名朋友家過夜。

同天中午12時，被告聯繫了車廠總經理，稱他出車禍，需要維修車子，要對方安排將車子拖到車廠。

車廠員工隨後通知被告需要報案，被告同意，但說工作需要用車，要求對方維修，也向總經理謊稱已跟保險公司做了車禍報告。

警方調查後鎖定被告身份，並在下午5時前往車廠拖車。

當時，車廠還未進行任何維修工作，車子的引擎蓋和防撞槓都有凹陷，擋風鏡也有裂痕。被告當天被逮捕。

## 不聽友勸告 繼續往前開



人聽聞巨響，要求被告停車，但被告持續往前開。

根據案情，被告發現汽車的擋風鏡有裂痕，他在撞到死者後斷斷續續剎車。

坐在前座的友人雖沒目睹車禍，但聽聞撞擊聲，也看到擋風鏡碎裂，因此問被告發生什麼事，要求被告停車。

但被告沒有回應，繼續往前開車。

被告的律師代他求情時說，被告曾剎車避免車禍，只不過死者不幸地錯誤估計他和車之間的距離，並未停下而是繼續往前走；律師也指死者當時違規過馬路。

## 控方斥：留死者在路邊與死神搏鬥



控方斥責被告懦弱的舉止，不敢面對後果，留死者在路邊跟死神搏鬥。

控方指，被告一時的粗心造成一個年輕的性命消逝，且在最後一刻都是痛苦的，被告不僅沒有面對過錯，為死者提供協助，還試圖銷毀證據。

另外，被告超速行駛，死者像布娃娃被拋到空中、墜落，再毫無生命地躺在地上，撞擊力可想而知。

被告也有不少交通案底，兩年前曾因超速行駛，被罰款500元並扣除12分。
